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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恐陷规模困境 项目违规频发涉嫌营收虚增

  此外,金地集团华东地区和西北地区也同样有项目遭消费者投诉。杭州湘湖金地都会艺境的一位业主向《红周刊》记者表示,该项目楼盘于2017年3月份前后开始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但业主近期参观楼盘施工情况却发现小区内公共区域红砖铺设、公共连廊栏杆设计、楼盘内绿化等多处设施都存在实际施工情况与宣传不符、设计存安全隐患及地砖断裂等工程问题。

  “目前最明显问题是有几栋楼的外墙表面已经出现了鼓包现象。开发商一方面推卸责任回复外墙鼓包的照片是光线问题,另一方面却对部分外墙立面铲除重做。9月份以来,金地方面每个月都会派人与业主就项目施工及维权问题举行沟通会,如今已经举行了两次,却没有任何实质效果。”

  对此,有工程验收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从楼盘照片来看,确实有部分区域存在外墙不平的情况,极有可能是保温层固定不牢所致。这种情况下外墙在风雨等外力作用之下存在局部脱落甚至大面积脱落的可能,会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金地集团在陕西西安的金地湖城大境天字一号项目,还因未通过房屋的综合验收导致部分业主入住多年却未能顺利办理产权证。据该项目业主介绍,“由于该楼盘一直未能顺利办理‘大证(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导致业主们无法申请产权证。金地集团对大证的办理则一拖再拖,业主们等候起来遥遥无期。维权期间有业主声称拿到了有关部门的情报,现在竣工验收的大证已经开出来了,但是金地没有取回,可能涉及收费之类的。但是当业主向开发商询问详情时,开发商却从不正面回应。”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向记者表示,开发商在向业主交房的同时还需交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分户验收备案表。未通过综合验收的商品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房条件,因此该楼盘在最初交付时开发商就已构成违约。另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该项目房屋由于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导致业主入住多年却无法顺利办理产权证,显然金地方面也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红周刊》记者向金地集团方面核实上述项目情况,不过截至发稿前公司并未回复。 营业收入存在勾稽异常 

  《红周刊》记者注意到,由于上半年销售金额的大幅增长,其入账的预收房款金额也不低。半年报显示,金地集团2019年上半年的预收款项较2018年末增长21.49%至847.33亿元。但蹊跷的是,剔除掉当期预收款项的增加额约149.86亿元后,金地集团2019年上半年仅有约206.29亿元的现金收入来自当期的营业收入,这意味着公司当期应该有大量营收金额体现为经营性债权。然而,记者根据财务勾稽关系核算后发现,金地集团当年有39.23亿元左右的营业收入存在勾稽异常,有虚增嫌疑。 

  据金地集团2019年半年业绩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24.83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收入为200.33亿元,物业管理收入为11.13亿元,物业出租收入为4.50亿元,其他业务收入为6.88亿元。由于金地集团未分季度公布其营收构成情况,故根据其前两个季度的营收比例大体估算,其一季度实现房地产开发收入约99.04亿元,物业管理收入约5.50亿元,物业出租收入约2.22亿元,其他业务收入约3.40亿元;第二季度实现房地产开发收入约101.29亿元,物业管理收入约5.63亿元,物业出租收入约2.28亿元,其他业务收入约3.48亿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从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之规定,整体核算后,金地集团2019年上半年含税营收大约为243.95亿元。 

  根据财务勾稽关系,上述含税营业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将体现为同等规模的现金流量流入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债权的增减。
2019年上半年,金地集团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356.15亿元。由于当期预收账款不属于当期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入,故需要剔除掉这部分金额的影响。2019年上半年公司预收账款较上期增加了149.86亿元,扣除掉该部分后,与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为206.29亿元,与含税营业收入243.95亿元相较差值约为37.66亿元。也就意味着金地集团在2019年上半年有37.66亿元的收入因未收到现金而须体现为经营性债权的增加。 

  金地集团资产负债表显示,其2019年上半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为1.35亿元,2018年末相同项目金额为1.03亿元,相较增加了3203.7万元。其中还需剔除计提坏账准备的影响,2019年上半年较2018年末坏账计提增加额为229.09万元,扣除掉该部分影响后2019年上半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实际上较上期增加了2974.61万元。相比之下,经营性债权实际增加2974.61万元,小于理论应增加额37.66亿元,差异金额约达37.3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出现上述差异的原因可能是金地集团将应收票据背书、贴现所致,然而其财报却未披露该部分相关信息,对此或许需要公司给出合理解释。

来源: 红周刊 红刊财经 文 | 张哲编辑 | 李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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