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前期增持计划中披露,嘉裕投资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同时,在增持计划期间,嘉裕投资仍进行了股票质押业务。
2018年报显示,嘉裕投资有64笔太平洋证券的股权质押尚未解除,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已达99.98%。从时间看,最早的一笔质押在2016年11月24日,最晚的在2018年10月12日,在2018年7月10日增持计划公布之后,嘉裕投资仍旧进行了4笔股权质押,合计330万股,超过了总增持数232.17万股。
对此股权质押及增持情况,上交所要求太平洋证券补充披露制定增持计划时的具体资金安排和筹措计划,增持计划披露后及延期期间嘉裕投资增持资金筹措的过程及情况,实施增持时的具体资金来源,质押所得资金是否用于增持,并结合股东流动性等因素评估相关增持计划的决策是否审慎。
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情况?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太平洋证券6月19日的公告,将增持计划计划下限未能完成的原因,解读为证券市场及宏观环境变化、嘉裕投资资金安排等因素。显然,这样的解读无论对投资者而言、抑或是对监管部门而言,均过于单薄,因此,上交所要求太平洋证券结合相关市场情况及股东资金等方面,补充说明增持计划未能完成的具体实际原因,以及延期增持的可行性,相关延期的决策是否审慎,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况。
公告显示,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请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已在6月19日由太平洋证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嘉裕投资将回避表决。
从目前的信息看,上交所已要求太平洋证券说明将终止增持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依据,并结合终止增持的具体原因,说明终止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定的适用条件及其依据。
同时,上交所还要求说明,若相关议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嘉裕投资将如何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及具体的增持资金来源。
依照5月17日太平洋证券披露的上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若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嘉裕投资将在到期日(2019年7月10日)前按相关规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增持计划的议案。
来源:《投资时报》研究员 李浥尘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太平洋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