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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隆为呷哺呷哺老鼠门卸责背书 发现老鼠便已违约

  近日,呷哺呷哺遭遇“老鼠门”事件。

  9月9日,有用户在鲁网潍坊新闻中心上传了一部名称为《食客称呷哺呷哺火锅有老鼠 店方:尚未发现是自身原因造成》的视频。

  原来,9月7日上午,山东潍坊市民马先生在视频中表示,9月6日晚,他与家人在当地一家呷哺呷哺火锅店就餐时,怀孕的妻子从火锅里捞出了一只老鼠!

  视频中的马先生介绍,9月6日下午6点半左右,他们一行人到潍坊泰华城呷哺呷哺火锅店就餐。十分钟左右,马先生的爱人高女士就在汤底里捞出一只老鼠,吓得她瞬间把筷子扔了出去。

  “发现的是一只小老鼠仔,所以应该还有大老鼠。”马先生在视频中说道。

  店方称店中并无老鼠踪迹

  事情一出,呷哺呷哺官方微博便发文称:“关于呷哺呷哺潍坊泰华店有消费者投诉吃出异物,声明如下。感谢大众对于呷哺呷哺的关注和监督,若有不完善之处,必将虚心改正。”

  “声明”是一页《声明》文件和两页落款为北京东方隆科技有限公司的《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泰华城店)鼠害风险调查报告》。

  不过,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北京消费者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看来,北京东方隆科技有限公司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因为它也是一个经营者,是否具有资格为另一个经营者发布鼠害风险调查报告?一切还值得商榷,发出的报告权威性也有待考证。

  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葛友山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消费者遇到在餐饮中吃出异物的时候,首先应当与店家协商如何赔偿,若协商不成,可由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工商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节和协商,若还不能解决,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然而,这一切的前提都是消费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吃出异物的事件是发生在就餐过程中。由于初步的举证责任在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应当第一时间搜集证据,如照片、录像或协同其他就餐人员,以达到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明目的。”葛友山说道。

  当地市监局责令停业整改

  9月9日,接到投诉转办件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火锅店现场检查。

  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明齐全,并按规定公示,有委托消杀合同,每月消杀施工记录正常,餐厅操作间区域和仓库区域根据规定设有粘鼠板,现场未发现鼠迹。但该店存在加工区地面有积水,部分蔬菜供货商资质索证不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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