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偿债能力存疑
除大股东持有的中弘股份遭司法轮候冻结外,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日前公开质疑其偿债能力。
中弘股份于2014 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4 中弘债,于2018年1月8日到期兑付。但大公指出,在1月2日前后,中弘股份向其提供的部分银行账户余额与其提供给主承销商广州证券的银行账户余额信息明显矛盾。其提供给大公的部分银行账户余额为11.42亿元,但向广州证券提供的银行账户余额为6.22亿元。后经向中弘股份有关人员询问得知,其向大公及广州证券提供的银行账户余额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随后的1月4日,中弘股份公告称,已在规定期限内将本期债券兑付、付息资金及手续费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引人关注的是,1月13日,大公再次发布关于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造假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大公称,中弘股份蓄意隐瞒账户余额信息,欲通过向大公提供虚假评级资料影响评级机构判断、骗取信用级别;同时,中弘股份拖延披露降级公告为蓄意行为,侵犯投资者知情权,以隐瞒真实信用级别、误导投资人,从而达到操控公众利益的目的。
公告还表示,中弘股份捏造事实,蓄意造假,违反我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义务,给其股东利益带来重大隐患,同时也不利于资本市场规范和健康发展。中弘股份亦违反了其向大公出具的《承诺函》中关于信息真实、可靠的承诺,严重违背发行人义务,性质极为恶劣。
据了解,中弘股份自2009年即开始转型旅游地产,通过不断扩张并购了数十家公司,业绩却未现改善迹象。
财联社通过对比中弘股份2015年、2016年年报信息发现,2015年中弘股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含母公司共119 户,至2016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含母公司共156户。财务数据方面,2015年中弘股份的负债总额为141.7亿元,至2016年末负债总额为230.49亿元。
2017年三季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中弘股份的营业收入为28.42亿元,同比增3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8万元,同比减少48.75%。公告透露,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数增加126.13%,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除14 中弘债外,目前中弘股份手头存续债券为4笔,均发行于2016年,债券合计发行金额为28.7亿元。截至2017年上半年,中弘股份应付的债券利息为5.15亿元。
一位分析人士指出,中弘股份主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信托资金、私募基金等加杠杆获得开发资金。比如2017年8月以15亿为劣后撬动60亿的资金,11月以10亿为劣后撬动60亿资金,很多负债并未进入公司报表,公司实际承担的还本付息责任远大于报表显示。
“这些年中弘股份将大量资金投向文旅地产项目,但旅游地产是个美丽的陷阱,回报周期慢,很容易深陷其中。”上述三亚半山半岛前营销总监表示。
来源:蓝鲸房产 作者:陈业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搜索更多: 中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