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讯,近日,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专项规范要求,聚焦线上线下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宣传乱象,细化经营规范标准,严厉整治各类虚假、误导性商业宣传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明确,短视频、图文海报、直播口播、宣传单页、私域社群话术等公开商业宣传载体,均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违规营销行为。严禁普通食品冒用保健、防病、治病功效,禁用医疗用语开展营销,杜绝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药品概念混淆误导消费者。严格规范保健食品宣传,要求其宣传功效仅限于注册备案批准范围,不得夸大功效,严禁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等噱头,通过会议销售、旅游营销、私域推广等方式诱骗老年群体消费。
在信息公示与内容审核方面,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明确多项硬性要求。严禁经营者篡改、虚构食品产地、原料成分、检验认证、执行标准等核心信息,禁止借用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专业医护人员名义为食品虚假背书。严禁使用无资质检验机构数据及伪造、篡改食品检验报告,杜绝各类误导性宣传表述。
针对网络食品销售领域,该局要求网售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许可或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网售保健食品必须设立专属销售专区,公示注册备案凭证,醒目展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提示。线上展示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须与实物完全一致,完整标注警示用语及投诉渠道,严禁虚假标注、遮挡或删减警示内容。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 万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