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讯,7月3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依托消委会与法院联动的“共享法庭”机制,四川省叙永县高效办结一起商品房装修退款消费纠纷,以快速、权威的多元化解通道,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4年8月,消费者单女士在叙永县某置业有限公司按揭购置一套总价56万余元的精装房。双方约定,2026年1月30日房屋交付后,开发商于当年农历正月十五后启动房屋装修。后续因开发商未能协调装修公司进场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开发商同意退还13万元装修款,由消费者自行装修。但开发商因内部集团报批手续繁琐,迟迟未拨付退款。彼时单女士已提前购置家电、敲定新装修团队,急需资金进场施工,多次沟通无果后,于2026年4月26日向叙永县消委会投诉。
为高效化解矛盾、保障群众权益,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叙永县消委会立即启动与叙永县人民法院建立的“共享法庭”联动机制,于4月28日组织双方开展专项调解。工作人员厘清事实、协调争议,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约定开发商于5月10日前全额退还13万元装修款。同时,工作人员现场完善调解记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等全套材料,通过司法绿色通道同步提交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叙永县人民法院快速响应,于4月29日出具《民事裁定书》,对双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明确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若一方拒不履约,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共享法庭”模式是落实《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广要求的重要举措。四川省消委会借鉴全国先进经验,联动泸州市消委会与司法机关,在叙永县落地“共享法庭”试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服务共享,推动人民法院提前介入疑难消费纠纷化解工作。对重大疑难纠纷,消委会联动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调查取证、制定调解方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
四川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纠纷的快速化解,是叙永县消委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通过制度创新、资源整合,依托“共享法庭”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疑难纠纷联合处置、强化消费纠纷调解结果执行力的典型案例。通过建立消委会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衔接维权“一条链”、工作“一盘棋”,提升了调解权威,促进了社会治理,切实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优化区域消费环境、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优质范本。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刘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