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讯,6月16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武汉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6•18”消费提示。
直播电商平台应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平台内直播电商活动的动态监测,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直播行为。直播间运营者应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纠错机制,直播前严格审核直播内容、营销话术与场景布置,直播过程中及时纠正主播不当行为。采用AI数字人从事直播营销的,应在直播界面持续显著标注“AI合成”“虚拟主播”字样。严禁刷单炒信、虚构交易数据。同时,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平台在执行“仅退款”等售后规则时,应完善商家投诉机制,保障商家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规则损害经营者正当利益。
广大消费者应谨慎选择第三方跳转链接购物,谨慎购买个人微商代购、无资质社群拼团、非正规二手电商在售商品。不盲目轻信“全网最低价”“限时秒杀”“仅限今日”等促销宣传,留意商品历史价格,谨防虚构原价陷阱。不轻信主播“百分百正品”“特效保证”等绝对化口头承诺,下单前仔细核对商品参数、规格数量、功效作用、售后政策及用户评价等信息,避免被主播“叫卖式”推销、“亲情式”营销方式影响而冲动消费。切勿听信诱导脱离平台私下转账,警惕主播引导跳转站外陌生小程序下单,防范脱离平台监管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吴采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