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平台“二选一”争议难平息,
商家渴望市场回归公平竞争
对于外卖平台“二选一”的现象,李旻在接受蓝鲸TMT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他指出,现行《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虽然明确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但并未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作出特别规定,导致在实践中,平台往往以不具备支配地位进行抗辩,对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规制多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而非《反垄断法》。
不过,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定“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还应当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
李旻认为,反垄断法迎来大修,意味着互联网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将进一步明确,未来对平台“二选一”行为的规制将更有法可依。
从行业层面看,外卖平台“二选一”纠纷已然成为一大难题。4月14日深圳市消委会针对当地餐饮外卖服务相关问题展开调查,对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发出调查函。而根据此前统计,2019年仅深圳市消委会就受理两大外卖平台共329宗消费投诉,商家服务与平台服务等问题均位列其中。
从某种角度来看,平台“二选一”是一场双输的博弈。对商家而言,若接受平台提出的独家协议,相当于直接砍掉商家在其他平台可能获得的收入,无疑增添了日常经营活动的压力。在疫情对线下餐饮业带来巨大冲击的特殊时期,越来越多的商家表露出对市场公平竞争的渴望。
对平台而言,与“二选一”绑定的抽佣比例的确有助于推动平台增收,但这种行为也极易引发外界对于平台盈利能力的质疑,甚至引发外界对其经营信用的指责,若因此流失商家用户反而得不偿失。
来源: 蓝鲸TMT 于京 共2页 上一页 [1] [2] 关注公号:redshcom 关注更多: 饿了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