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据澎湃新闻报道,1月21日,河北雄县的李先生在当地商场一周大生专柜花1.5万多元买到了五条净重共28.42g的“金墩墩”手链,其购买时以为是冰墩墩周边,查询后却发现该产品并未经冬奥会授权,周大生公司也不在奥组委特许企业和零售店之列。
随后,时间财经在求证河北一商场发的“周大生金墩墩”广告时发现,周大生旗下似乎仍有门店在售“金墩墩”产品。与此同时,2月22日,时间财经在短视频平台上查阅,也发现仍有多个账号发布视频推广“周大生金墩墩”金饰。
随着北京冬奥会举办,吉祥物“冰墩墩”受到广泛关注,相关周边更是供不应求。但据北京冬奥组委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称“北京冬奥组委”)为吉祥物形象的著作权人,吉祥物形象已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其中提到,对侵犯吉祥物知识产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北京冬奥组委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目前,已有多个首饰商家因售卖未经授权的“冰墩墩”相关产品,被有关单位查处。就在2月22日,据江苏市场监管消息,兴化市平安首饰店涉嫌未经许可销售奥林匹克标志“冰墩墩”形状的足金3D精品挂坠案,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此,重庆盟昇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开诚律师也告诉时间财经,周大生如未经北京冬奥组委授权,擅自售卖金墩墩产品,明显涉嫌侵权,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涉嫌犯罪,“该企业的侵权行为一旦被查实,视情况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与此同时,罗开诚律师也提醒广大商家表示,千万不要为了蹭热点,去侥幸去触碰法律底线,应当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并熟相关知识产权,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杜绝侵权行为。
被曝光后仍在售卖“金墩墩”?
2月22日上午,时间财经查阅发现,就在今年2月10日,公众号“阳光天鸿”,认证主体为邯郸市阳光新龙商贸有限公司天鸿广场分公司的账号,曾发布《周大生珠宝|非凡“金”喜 大生说爱》。在该篇文章中,周大生打出广告语“冬奥 冰墩墩 开年吉祥小宝贝 一墩难求”,并表示可拨打电话预约订购。
随后,时间财经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前述预约电话,并询问目前是否可购买金墩墩产品,一位自称是天鸿周大生实体店的工作人员给予了肯定答复。在时间财经询问相关金墩墩产品价格时,该工作人员也表示,“有两个版型,下面吊坠的话是二至四克、五克的都有。”
值得一提的是,2月22日,时间财经通过“抖音”等短视频发现,仍有多个账号发布视频推广“周大生金墩墩”金饰。不过,前述工作人员表示,其并不清楚其它门店是否有售金墩墩产品。
针对此事,时间财经在求证周大生证券事务部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公司旗下门店在售金墩墩产品一事。在其建议下,时间财经也拨打了周大生总机,相关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不清楚此事。
不过,2月22午间,前述周大生天鸿门店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对时间财经表示:“我们店里没有,我刚问公司,没货了。”
22日下午,周大生珠宝官方微博发布一份声明称,周大生与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版权方无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合作。针对此次售卖金墩墩产品之事,周大生则在声明中表示,个别周大生门店私自销售非“周大生”品牌产品的行为亦侵犯了周大生公司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周大生还曾陷入“喜羊羊与灰太狼”、“阿狸”等知名IP的侵权案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2016年发布的《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东平万福珠宝金店管辖裁定书》显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原创动力公司”)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东平万福珠宝金店生产、销售带有“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形象的吊坠产品,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法院主张权利,请求判令东平万福珠宝金店、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0万元及承担诉讼费用。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周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