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吗?花费一百多万买的住宅突然之间变成了商住公寓,开发商还反问你产权都是70年,有什么区别?”8月5日,惠州奥园开城首府业主王伟(化名)向长江商报记者诉苦。
长江商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位于惠州市惠阳区开城大道上的奥园开城首府,是港股上市公司中国奥园(03883.HK)旗下项目,自2016年首次进驻惠州以来,该公司在惠州市场频频落子,不过激进扩张路上也滋生了诸多乱象。
根据多位业主反映,奥园开城首府500余户业主在购房时被宣传为“住宅”,草签合同同样为“住宅”,却在正式合同签订后显示勾选为“住宅”性质的一页被偷换成了勾选“商住”,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同时该项目质量问题频出。
长江商报致电致函中国奥园相关负责人,对方收悉采访函件后表示已转交对应负责同事,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前,未收到对方进一步回应。
“如果业主所称属实,本案开发商的行为是擅自更改合同约定,双方草签合同中的规划用途是住宅用地,在没有经过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单方擅自变更合同约定,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另外,开发商在前期宣传时,如果宣传资料是关于住宅的相关宣传,该宣传使业主产生错误认识,根据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可诉至法院,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松对记者表示。
网签合同被偷换?
“买房时,售楼中心的销售人员介绍是住宅,当时的宣传物料‘50-109平方米南站旁精品美宅’也暗示是住宅,如今却被告知是商住公寓。”近日,位于惠州市惠阳区开城大道的奥园开城首府业主王伟向长江商报记者投诉称,2017年购买住宅,在拿到正式网签合同时,却发现规划用途变成“商住”。
同时,部分香港投资客称,选择奥园开城首府主要是看中了惠州住宅市场的投资价值。但让业主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花费住宅的钱却买回了一套商住公寓。“购房时宣传的是住宅,草签合同显示是住宅,部分业主的正式合同也是住宅,另有部分业主拿到的正式合同第三页是被偷换掉的,合同编码和其他页数都不一样,也没有骑缝章。”另一业主直言奥园偷换合同。
资料显示,奥园开城首府由惠州市合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成。业主介绍称,项目5层以下为商业,5层及以上用于居住,当初销售人员宣称5层以上都是“住宅”,约有500余户,建面从60平方米到109平方米不等。
被指“住宅”变“商住”
短短两年内,奥园开城首府业主为何会遭遇“住宅”变“商住”?
从多位业主提供的合同来看,该项目名称为“开城首府”,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在项目规划用途一栏,草签合同勾选在“住宅”框中,而正式网签合同则勾选在“商住”框中。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奥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