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承销费1906万 连续两年公告致歉
中安消借壳飞乐股份,由招商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在2015年1月1日公告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招商证券表示此次重组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承诺的情况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告披露承销费用总计1906万元。
2014年6月11日,中安消公告涉案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在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后,股价当天即涨停,股价从前一天的8.01元,涨至8.84元。此后,中安消的股价一路上涨,在2015年6月12日,涨至阶段性的高点47.07元,涨幅近500%。
当时中安消上市时与飞乐股份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显示,中安消承诺2014年、2015年、2016年拟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1亿元、2.82亿元、3.76亿元,结果连续三年都没有达标,实际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净利润为1.86亿元、1.99亿元和1.73亿元。
因此,招商证券已经连续两年发布致歉公告,称对公司2015年、2016年未达到盈利预测目标深感遗憾并向投资者致歉。
事实上,早在2016年12月24日,中安消公告称,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随后在2017年1月19日,中安消的高管们又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函。
上交所在监管函中表示,对董事长涂国身、财务总监吴巧民、董事会秘书付欣进行监管关注,原因是中安消对2015年度实现的利润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上述两次披露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利润完成率由83.58%下降至70.59%,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而在二级市场上,2017全年*ST中安股价累计跌幅为69.65%,全年共78个交易日中,收出了23个跌停板。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搜索更多: ST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