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讯,6月16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向各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发布“6•18”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提醒函,要求经营主体进一步规范网络营销活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平台应设置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等专门机构,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并定期组织培训、考核。设立或委托实际运营机构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实际运营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备案。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进销货记录制度,保存相关凭证、订单信息不少于3年。
平台应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实质性核验,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实地核查,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信息。对实施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及时拦截无证信息,清理证照不全、过期失效或超范围经营的商家。
平台应要求经营者在销售页面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做到“三一致”(名称、地址、信息与实际一致)。外卖平台应设置“无堂食”“明厨亮灶”等标识,“互联网+明厨亮灶”相关视频信息应当保存不少于14日。应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向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其行政区域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等身份信息。
加强风险管控与监测,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定期开展技术监测、实地抽查,发现风险要及时处置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并采取警示、限流、下线等处置措施。
配合召回与监管,收到缺陷产品、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召回信息后,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公示召回信息,开展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管、信息报送等工作。
平台应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律法规、质量安全、平台规则等知识培训,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机制,增强合规经营意识。
禁止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不得刷单炒信、虚构评价、流量造假、不正当有奖销售、利用AI技术虚假宣传。不得商业诋毁、仿冒混淆、恶意评价、恶意退货等扰乱竞争秩序。不得利用算法、协议或内部规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促销价格或者价格促销规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先涨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低标高结,不得使用“全网最低价”“历史最低价”等误导性语言。平台实际促销活动范围和规则不得与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和规则不一致,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购买服务或者参加推广、促销活动并收费。
禁止违法销售与发布违法广告,不得销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得发布“免考办证”等虚假广告。不得销售无证、假冒、过期或来源不明的食品或工业产品。
严格落实商标、专利信息真实性核查责任,不得拒绝履行价格承诺、拒绝接受积分或代金券折抵。
依法履行广告业务登记、审核与档案管理责任,重点规范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及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及时清理下架违法违规广告。
建立应急处置与快速响应机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内部风险自查与应急响应流程,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固证及后续处置工作。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柯佳 记者 朱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