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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责任谁来担
记者采访发现,旅行团限制年龄的做法背后是旅行社对安全风险和责任划分的担忧。
湖南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吴女士告诉记者,她遇到过一位年过70岁的游客,该游客有中风病史但没如实告知,而且在跟团中发生风险,“幸亏当时签了免责协议和健康声明”。
福建泉州旅游集团副总经理施康宁表示,旅行社“不愿接高龄团”的核心原因是没有明确的尽责免责保障机制。
“就算旅行社同游客签了免责协议,也不能免除旅行社对游客人身、财产依法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实际服务中,老年人突发疾病、摔伤、猝死风险较高,如果对一些明显的、成年人应认知到的风险缺少提示,旅行社可能也要担责。”施康宁直言。
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显示,某旅行社对超过65岁的人员收取800元“超龄费”,一位68岁的游客在旅行中因中暑引发高血压晕倒,送医抢救无效离世。法院审理认为,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服务机构,对游客负有必要的提示和救助义务,且收取了“超龄费”,应负有更高的保障义务,因此对王某的死亡后果存在一定过错,酌定其承担25%的责任。
施康宁说,事实上,银发群体是旅行社想争取的客户群体,如果行业规范、法律责任边界比较明确,大部分身体健康、认知正常、家人配合的老年人都有机会享受高品质的服务。
多层次满足银发老人出游需求
“能理解旅行社对安全和风险的考虑,但老人们也有出游的需求和权利,不能因为怕担责就‘一刀切’地将所有老人拒之门外。”董先生希望,保险公司能增加专门为老年人定制的旅游保险,旅行社多开发满足老年人高频次、重舒适、求安全的旅游产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从法律法规层面看,旅行社设置年龄上限,构成年龄歧视,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
2016年发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对老年旅游者的定义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消费者,但规范对旅游者的年龄并没有作出限制,其中“75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也只是推荐性规范,并非强制条款,不得作为旅行社的拒接理由。
“合规的做法是提示风险、完善信息采集与健康审核。”赵良善建议,旅游行业可推行健康评估准入制,代替“一刀切”的年龄限制,出台老年旅游服务强制标准,明确健康审核、应急流程、医护配置要求。同时,建立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设立老年旅游投诉绿色通道,简化取证与调解,探索先行赔付和保险兜底的协同机制。
在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看来,让银发一族旅行更顺畅,需要景区、度假区、交通运输方、保险公司等相互配合协助。市场也应摸清老年人的旅游需求现状,在安全、责任和老年人旅游权利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唐姝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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