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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宣称内容与实际体验感受“货不对板”;签约主体被转包更换;“拼团约定”实为空白条款……
购买直播“跟团游”,小心这些“隐形坑”
阅读提示
“旅游产品直播间”是直播电商平台近年来涌现出的新兴赛道。在今年国庆中秋假期,有游客反映在直播间预订的“精品团”实际体验大打折扣、与宣称不符等问题。专家提示,规范“旅游产品直播”应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直播平台审核责任。
“9月20日在直播间提前报了团,结果旅行社根本没预订门票,而门票需要提前预订,最后导致我们在景区等了一天也没有买到票。”日前,来自广东的莫莫(网名)在社交平台分享了自己在国庆中秋假期出游的遭遇,提醒大家注意“避雷”。
来自北京的游客王先生也告诉记者,他在直播间报名的旅游行程宣称只有3个购物点,实际被安排了8个,每个店至少停留两个小时,“不买还被导游甩脸色”。
《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有游客在直播间提前预订了旅游产品,但实际出行时才发现,主播宣传内容与真实服务之间存在差距,商家在接受产品咨询时回复消极,游客现场维权则遭遇冷漠对待,甚至被拉黑。
专家提示,规范“旅游产品直播”应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直播平台审核责任。同时,消费者线上选购旅游产品需要谨慎审查缔约方资质,维权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
遭遇直播间跟团游“货不对板”
“我和朋友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间买了4799元的四川双人跟团游,当时主播承诺不另外收费、不强制购物、行程透明。北京游客王先生说,“实际行程非常赶,每个景点只能匆匆打卡。”王先生认为,报名时旅行社所说的“品质游”,其实是早出晚归的“疲劳战”,食宿安排也和直播间宣传不符。
在游玩过程中,王先生和同行游客质疑了旅行团的行程安排,导游却告知“爱走不走,退团不退钱”,甚至直接拉黑了他们的微信号。最后,他们联系到当地文旅部门才成功退费。
记者点进王先生所说的直播间,看到主播正在介绍同类旅游产品,承诺“每个人的餐标是800元”“住一晚希尔顿花园,全程4钻酒店”“无隐形消费”。
记者拍下了同样标价4799元的“两大一小四川品质三日游”,随后“旅游管家”通过微信发来旅游行程单和旅游合同样本。该行程单列出了6处景点,有关出行时间表述较为模糊,合同和行程单均未写明直播间承诺的800元/人的餐标。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曜灵认为,根据旅游法、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直播间以广告形式宣传旅游套餐,应确定宣传承诺的内容最终都在旅游套餐中实现。
根据旅游法、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旅行社还应当提供准确清晰的行程单。“旅游行程单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满足消费者知情权。”郑曜灵说,“若合同未明确载明行程单,且实际游玩过程和直播间宣传不一致,属于违约行为,旅行社应依法承担继续履行旅游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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