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发来一张带有AI水印的“财神图”,要求她保存后上传至售后申请,“必须传原图”。江女士心生警惕,将对话发至社交平台求助。有网友指出:商家此举是诱导消费者上传明显为AI生成的图片,平台系统会自动判定为“恶意维权”,从而屏蔽消费者发布的差评。
湖南长沙的吕女士则遭遇了更为隐蔽的套路。此前,吕女士花费39.9元购买了一件打底衫,因超出平台规定的退款期限无法申请退货退款,遂在确认收货后给出中评。商家随后主动联系吕女士,提出可补偿10元,并提出两项要求:先是让吕女士发送“财神图”,遭到拒绝后又转而要求其在商品追评中填写11位数字的“工号”或者“www.123”,或上传双方通话记录截图。
在山西运城从事电商生意的陈女士告诉记者,消费者给出中/差评或退货时选择“质量问题”等有责退货选项,会对商家信誉、分值、平台推荐度等产生影响。因此,部分商家会诱导消费者上传“一眼AI”的图片,要求消费者保存图片后再发到平台对话框内。电商平台会判定消费者发送AI图片“虚假维权”,从而消除差评对店铺的影响,但会对消费者个人账号的潜在信誉评分产生负面影响。
“含数字和网址的内容,会被系统判定为站外引流或信息泄露,评论会被隐去。”陈女士透露,这种操作能规避差评对店铺信誉、平台推荐度的负面影响。
记者近日就此事咨询相关电商平台。客服表示将对售后环节加强监管,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不法行为,可及时向平台投诉。
买卖双方AI操作均涉欺诈
受访专家指出,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利用AI制图影响维权的行为均涉嫌欺诈。
“消费者以AI图骗取‘仅退款’,既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民事欺诈,又可能触犯行政法规,甚至涉嫌诈骗罪。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拘留、罚款乃至刑事责任。此类乱象会破坏电商平台市场秩序,加剧买卖双方矛盾。”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任超说。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网络与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张韬指出,商家诱使消费者上传AI图以消除差评的行为,同样属于欺诈。虽然该行为发生在售后环节,消费者未必遭受直接经济损失,但该行为不仅损害了信用评价的真实性,也容易误导其他消费者,还可能涉及对合法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
受访专家分析,买卖双方的“AI博弈”暴露出平台审核与监管在技术迭代面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一方面,现有监管技术难以精准识别AI生成的虚假内容;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AI伪造证据等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导致执法依据不足。
“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等大多是针对传统消费纠纷制定的,对于AI伪造证据、诱骗发送AI图片等新型行为,并未明确界定标准和处罚细则。此外,监管部门‘被动受理投诉’的监管模式,使得监管职能的行使乏力,且买卖双方的‘AI博弈’涉及电商平台、AI工具服务商、买卖双方等多个主体,横跨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多个领域,而跨部门协同机制的不畅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形成执法合力。”任超说。
那么,该如何治理AI技术滥用引发的消费维权乱象?
任超提出,需推动配套法律规则的精细化完善及严格落地,填补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法律空白。一方面,可依托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工作,明确AI生成内容在消费维权场景中的证据属性、相关主体的溯源义务及认定标准,将AI技术在消费维权领域的非法使用等滥用行为纳入具体规制范畴,并细化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梯度划分;另一方面,应加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执行力度,明确要求消费者提交维权证据时需附带原始文件、拍摄时间戳等佐证材料,商家需提供商品溯源信息等关联证明,通过标准化的证据要求与技术化的溯源手段,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他进一步指出,监管部门需借助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对AI滥用相关违法行为的动态监测、精准识别与打击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例依法从严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同时,可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多部门协同的联动执法机制,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案件协查与执法联动,有效填补监管盲区。
张韬认为,应重点强化平台与监管部门的治理能力和技术赋能水平。当前,如果仅采用人工治理模式,则必然难以应对海量AI生成内容及相关消费纠纷的处理需求,平台与监管部门需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优化问题发现、分析与处理等全流程的处置能力、水平和效率。具体而言,可借助AI技术的识别能力与大数据的分析预测等功能,构建“以AI管AI”和“以AI治AI”的主动防控与治理体系,不仅实现对已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处置,更能提前预判潜在的风险隐患,并采取预防干预措施。
来源:法治日报 孙天骄 刘紫薇 共2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