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雷达财经 丁禹
昔日中国首富王健林和他的好友孙喜双,又被永辉“催债”。
5月21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仲裁裁决一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已生效。
经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据悉,该案涉案金额包括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合计近39亿元。
而永辉超市之所以和其他各方“撕破脸”,是因为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亦未承担担保责任。
事实上,作为担保人的王健林,近年来的日子并不好过。因珠海万达商管未能如期上市,王健林一度面临对赌压力,还不得不走上“卖卖卖”之路。
另据公开数据,万达集团总负债高达数千亿元,万达商管有息负债超千亿元,一年内到期债务超300亿元。
而在今年3月发布的《2026胡润全球富豪榜》中,王健林家族财富已跌至100亿元,远不及巅峰时期。
永辉超市讨债近39亿,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5月21日,永辉超市披露了其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仲裁裁决一案的最新进展。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2024)第317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永辉超市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公告显示,本案涉案金额包括: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合计约38.61亿元。
永辉超市表示,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永辉超市还强调,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天眼查显示,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其由孙喜双掌控的大连一方集团通过北京一方明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而孙喜双正是王健林多年的核心好友与重要合作伙伴,两人在地产、文旅等多个领域有着长期深度合作。
据中房报,孙喜双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他1993年就开始投资万达,并评价王健林是一个干实事的人,“我投资万达这个企业就是投资王健林这个人”。
2002年,万达启动私有化,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将持有的3000万股转让给孙喜双控制的北京合兴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5000万元。同时,股东华信信托也将其持有的600万股转让给北京合兴。
此后,双方的合作愈发紧密。2004年,大连一方与万达携手打造了北京CBD万达广场。2007年,大连一方开发的北京龙德广场,迎来了万达影城的入驻。
2009年,双方再度携手,共同投资了包括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大连金石国际文化旅游区、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等在内的多个文旅项目,总投资规模超过千亿元。
2010年,孙喜双入股万达院线(万达电影前身),以4.2%的持股比例成为仅次于王健林的自然人股东。
2011年,大连一方集团将总部迁往北京,总部地址与万达集团总部一样位于朝阳区建国路93号的万达广场。
2014年12月,万达商业在港交所敲响上市的钟声,而孙喜双便是当时唯一一个持股超5%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6.3%。
转让款“拉扯”许久,仍有超36亿未收到
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的这场纠纷,可追溯至2023年。彼时,永辉超市深陷业绩泥潭,三年归母净利润巨亏80亿元。
为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永辉超市决定出售早年投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商管”)的股份。
当年12月,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0.65亿股持股),转让价款为45.3亿元,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2023年末,大连御锦的首期付款3亿元如约到账,但此后的第二期、第三期转让款连续逾期,大连御锦申请延期理由是“短期资金周转困难”。
后续,双方重新坐上谈判桌,签订《补充协议》,将剩余未付的38.39亿元重新分为八期(具体为第三至第十期,其中第三期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足额支付)支付,最后一期的付款期限延至2026年3月31日。
本次《补充协议》除了对购买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分期进度进行调整,还补充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为交易担保方。
到2024年7月26日,永辉超市共收到股份转让价款8.91亿元,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6.39亿元,剩余对应转让的股份数为3.1亿股。
然而,到了2024年9月30日,即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的约定付款时间,大连御锦并未支付当期约定的3亿元的付款金额。
鉴于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亦未承担担保责任,永辉超市随后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2024年10月12日,永辉超市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