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2017年至2020年净利润情况

违规担保涉及前任董事长
紫鑫药业这起违规担保,暴露出来的是公司内控的缺位。
在公告中紫鑫药业称,此次担保中的9家债务人均为人参产业同行业公司。它们用人参抵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因公司规模较小,遂向紫鑫药业前任董事长郭春林寻求协助。郭春林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安排签署、盖章上述担保涉及的相关合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收到相关担保资料且不知情。
公司承认,上述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8月12日,吉林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郭春林等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紫鑫药业发生9起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对外担保金额合计3.4亿元,上述对外担保均未履行决策程序,并迟至2021年8月7日履行披露义务。
紫鑫药业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郭春林违反相关规定,承担主要责任。
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针对上述对外担保,债权人均已提起诉讼,部分诉讼已一审判决,民事判决书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紫鑫药业迟至2021年8月7日公告上述事项。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秘张万恒违反信披管理相关规定。
对此,吉林证监局决定对紫鑫药业、郭春林和张万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于郭春林以“一己之力”安排给高达3.4亿元借款的对外担保提供签署和盖章一事,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印章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用章记录,并说明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郭春林2020年1月辞去紫鑫药业董事、董事长等职务,但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业大麻项目负责人,而公司“工业大麻”概念也一直存有争议。
根据公告,紫鑫药业于2020年5月7 日披露公告称完成委托代理协议和工业大麻种子引进,尚未获得工业大麻合法种植许可或备案。公司2020年报显示,截至目前吉林尚未获得工业大麻合法种植审批。
而且截至今年6月份,紫鑫药业仅在黑龙江甘南县开展工业大麻试验种植,且公司工业大麻业务后续投入的科研育种,化学成分研究等合计资金仅有247万元。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公司业绩下滑、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紫鑫药业仅依靠工业大麻的概念,扭亏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来源:投资时报 研究员 余飞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紫鑫药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