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捷安高科所列的竞争对手中,也不乏已上市的企业。《华夏时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其中一家名为运达科技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秘办人士在谈到与捷安高科的比较时表示,运达科技的优势在于在高端市场份额较大,但公司日后将会逐步继续开拓其他市场。
而被问及疫情是否影响一季度项目准备与招投标时,该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现在也有电子招标等多种方式,受疫情影响不会很大。
前后招股书数据存出入
捷安高科此前在2016年即有过启动IPO的经历。在中途更换过一次辅导券商后,捷安高科在2017年8月正式提交招股书,但7个月后宣布撤回,捷安高科对外解释为“公司调整上市计划”。
然而距离撤回仅5个月,捷安高科重启IPO,并在2019年3月再次递交招股书。当年11月,捷安高科收到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就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等对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和律师提出了32个具体问题,包括捷安高科在2014年委托其实控人购买2000万元理财产品、并在3年后才收回收益的合理性等。
捷安高科很快对此进行了回复,而《华夏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即使是2019年3月及11月的两版招股书,其中的数据也存在“打架”的情形,如前后两版2018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相差30余万元,2018年的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相差10余万元等。
此外,2016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及前十名客户也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前者是在2019年的两版招股书中由哈尔滨铁路局替代了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而后者是在同2017年版招股书的比对当中出现差异,对十大客户及销售金额做了更改。
而对此,捷安高科及其中介机构一直未正面回应。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 肖超 陈锋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捷安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