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中恒集团后,中恒集团已于2020年1月10日向公司提供了8000万元财务资助,多年以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在进行融资授信过程中,中恒集团也将视情况予以增信支持。目前公司流动性状况良好。中恒集团承诺将在表决权委托生效后18个月内,在一定价格区间内投资10亿元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司定增等多种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莱美药业上述相关人士对《投资者网》说。
获广西国资包揽
在莱美药业上述回复中提到中恒集团给予的资助。那么,中恒集团为何如此大方?
其实,这一切皆因在今年1月20日莱美药业与中恒集团正式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中恒集团还承诺于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 18 个月内,在公司股价不低于 2.1 元/股,不高于 9 元/股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协议转让、司法拍卖、参与定增)增加投资公司股票,投资金额为 10 亿元,该部分增持资金拟为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
莱美药业相关人士对《投资者网》称,公司控股股东邱宇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正式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邱宇将其直接持有莱美药业的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中恒集团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广西国资委”)。公司通过引入国资战略投资方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持续增长,后续公司与中恒集团通过产业协同合作、金融资源支持等方式,促进公司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内进一步做精做强。
近日,莱美药业再度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A股方式定增募资不超约10.97亿元。该份发行预案显示,此次发行对象为中恒集团、中恒同德和广投国宏共3名特定投资者。其中,中恒集团拟认购约9.5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这笔募集资金中有7亿元将用于偿还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在莱美药业给予《投资者网》的回复当中,还是在此次预案中,公司都在强调 “打造甲状腺疾病领域头部企业”的目标。
具体来看,卡纳琳(通用名:纳米炭混悬注射液)是莱美药业的优势产品。该产品主要用于胃癌区域引流淋巴结的示踪。企业董秘此前在公开平台答投资者问时表示它和莱美舒(通用名: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产品占比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大。根据艾美达数据显示,莱美药业当前独家销售该产品。在2017年至2019年间,该产品在其样本数据库的公立医院销售表现不俗,分别为1.56亿元、1.91亿元、2.62亿元。
莱美药业有争当“甲状腺领域头部企业”的愿望,又有“国资”的加持下,企业的目标能否尽早实现,《投资者网》将持续关注。(思维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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