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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职工低价卖股实控人低价增资 逾亿元股份支付计提现疑云

  当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摩高科”)所使用的昌平区沙河厂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却尚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其产权或存在瑕疵。

  除此以外,北摩高科面临的问题或“接踵而至”,其历次增资的价格或“暗含玄机”。历史上,北摩高科职工离职、退休后一边“低价”转出股权,而其实控人连续两次通过股权激励“低价”增资。与此同时,前述两次实施的股权激励,逾亿元股份支付费用计提现疑云,令人唏嘘。

  一、职工一边“低价”卖股,实控人一边“低价”增资

  据招股书,北摩高科是一家由自然人王淑敏实际控制的民营企业,回顾历史,北摩高科与集体所有制企业北京摩擦材料厂(以下简称“摩擦厂”)之间上演的股权转让“戏码”,值得我们关注。

  据招股书,摩擦厂系一家成立于1961年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于2001年改制为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2003年,为了投建昌平沙河工业区新项目,摩擦厂决定,由王淑敏、高昆、唐红英等31位主要股东及核心员工出资,在昌平区注册设立新主体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摩高科的前身,以下简称“北摩有限”),并由北摩有限承接摩擦厂相关人员、资产、业务。而摩擦厂仅从事房屋租赁业务至今。

  也就是说,北摩高科或是由摩擦厂“改制”而来。

  对此,北摩高科在招股书称,北摩有限全面承接摩擦厂的原主营业务相关的人员及业务,并未侵害摩擦厂的集体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北摩高科却频现员工离职退休即“低价”转出股权的“异象”。

  据招股书,2004年6月,韩春景因离职而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8.8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影,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转让方的实际出资额。

  2006年8月,刘耀京、杨玉坚、孟家琳分别因退休、离职、退休,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8.82万元、8.82万元、0.9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剑锋,刘兴文因离职将所持8.8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常顺宏,上述转让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转让方的实际出资额。

  2007年5月,陆海因退休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8.8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剑锋,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转让方的实际出资额。

  2008年12月,马学博因退休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8.8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剑锋,转让价格为 0.23 元/注册资本,低于其原始出资额。

  2009年12月,王文辉因离职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8.8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剑锋,转让价格为0.45元/注册资本,低于其原始出资额。

  2010年7月,常顺宏因离职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1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剑锋,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转让方的实际出资额。

  2011年10月,杨朝旭因离职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11.4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剑锋,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转让方的实际出资额。

  2012年3月,张智斌因离职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14.8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剑锋,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转让方的实际出资额。

  2014年5月,张传风因离职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14.86万元出资转让给陈剑锋,转让价格为0.71元/注册资本,低于其原始出资额。

  2014年9月,潘虹因退休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14.86万元出资转让给陈剑锋,转让价格为0.71元/注册资本,低于其原始出资额。

  2015年6月,周玲、王代英、王金刚、梁金茂、赵云峰、李根岭、刘江萍、李桂凤、魏军、李永山、姜秀华(以下简称“周玲等11人”)均因退休分别将所持有的北摩有限69万元、19.51万元、16.3万元、16.29万元、15.57万元、15.54万元、15.44万元、2.41万元、2.35万元、2.3万元、2.1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剑锋,转让价格为2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高于其实际出资额1元/注册资本。

  由此可见,上述涉及的股权转让中,除了周玲等11人外,其他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不高于其实际出资额1元/注册资本,其股权转让方均未取得转让收益。

  而相较于同期每股净资产而言,据招股书,2003年10月末、2006年6月末、2007年4月末、2015年5月末,北摩高科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0004元、1.0862元、1.0288元、3.3727元。如此看来,上述涉及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或均低于同期每股净资产。

  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并未提及上述所转让股权涉及股权激励。与此同时,上述转让方中,王金刚、马学博、刘江萍、陆海、王文辉、周玲、刘耀京、赵云峰、王代英、韩春景、李根岭、杨玉坚、杨朝旭、刘兴文等人均为2003年北摩有限成立时的发起人股东之一。

  也就是说,上述转让方是否因未能履行“股权激励”要求的义务,而在离职或退休后不得不以其实际出资额转让、或低于实际出资额的价格转出所持股权?而北摩高科职工纷纷在退休或离职后“低价”转让股权,其中是否“另有隐情”?不得而知。

  值得一提的是,职工“低价”转让股权的背后,北摩高科实控人两度“低价增资”。

  据招股书,2015年11月,北摩高科决定新增注册资本3,800万元,北摩高科董事长、总经理及实控人王淑敏,董事、副总经理及第二大股东陈剑锋等28名员工参与认购。其中,王淑敏认缴2,107.46万元,陈剑锋认缴 960.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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