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扣除包括补助及理财收益等在内的的非经常性损益后,2015至2018年,灵康药业净利润实际为1.31亿、0.94亿、1.14亿、1.09亿,同比增-0.98%、-28.01%、20.35%、-3.7%。近四年内,仅2017年扣非净利润为正增长,区间整体降幅约为17%,与高速增长的营收相背离。
今年一季度,灵康药业实现营业收入3.65亿,同比增长12.19%;净利润3614.09万元,同比增长10.7%,增速较上年同期的15.54%进一步放缓;扣非净利润2829.58万元,同比增长5.76%,相较于上年同期10.18%的增速,几近“腰斩”。
销售费用率72.79%远超同行
营收暴增的背后,离不开大手笔的销售费投入。也正是因为巨额销售费支出,逐步吞噬了灵康药业的利润。
2015年至2018年,灵康药业销售费用分别为0.56亿、0.54亿、5.39亿、12.15亿,整体涨幅高达20.7倍,占各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10.16%、11.27%、53.63%、72.79%。可以看到,自2017年开始,灵康药业销售费用大幅增长,推动公司当期营收回升。
今年第一季度,灵康药业销售费用达到2.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9.58%。
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2014年上半年灵康药业销售费用率仅为13.71%,低于包括科伦药业、罗欣药业等在内的上市公司21.87%的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同花顺数据显示,去年和今年一季度310家医药生物上市公司中,灵康药业销售费用率位居第二位,仅次于国农科技。对此,灵康药业方面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公司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未异常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符合行业特性。
从具体构成来看,灵康药业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销售人员薪酬、市场推广费、运输费等。据招股书披露,2014年灵康药业职工薪酬、运输费、市场推广费分别为1072.28万、1100.35万、4947.99万,占比分别为13.57%、13.93%、62.63%。2018年年报显示,2018年灵康药业职工薪酬、运输费、市场营销服务费分别为764.13万、873万、11.94亿元,占比分别为0.63%、0.72%、98.28%。
长江商报记者粗略计算,2014年和2018年公司销售人员分别为170人、144人,对应职工平均薪酬分别为6.3万、5.3万,在不考虑其他因素之下下降明显,但四年间其市场营销费增幅已超23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去年灵康药业研发费用为2429.9万元,同比减少48.7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1.46%。
灵康药业表示,2018年研发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前期的研发项目于本期进入研发申报阶段,一致性评价工作尚处于前期准备及启动阶段所致。
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 徐佳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灵康药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