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实际上,宝龙汽车在业绩承诺期结束时,合计实现上述口径的净利润仅3296.88万元,完成率刚刚过半。
宁波四维尔情况稍好,但在2016年至2018年承诺期内仍未完成当初的对赌业绩,完成率为93%。
不单是标的未完成承诺业绩,在业绩补偿方面,广东鸿图与收购对象当初在签订协议时,似乎也表现的十分“大度”。
根据和宝龙汽车原股东的约定,李雁来、王明方每人的补偿金额=(实际净利润-6000万元)×20%,也就是说,在宝龙汽车未完成承诺业绩的情况下,原股东仅需合计补偿差额的40%,剩余的60%广东鸿图自行承担。
实际上,由于宝龙汽车业绩完成率仅55%,差额为2703.12万元,而原股东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额合计仅为1081.24万元。
另一家收购标的宁波四维尔,由于当初与广东鸿图的约定是完成率低于90%时才履行补偿责任,而实际完成率为93%,因此虽未完成对赌业绩,但仍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问题还不止于此。
广东鸿图在当时的公告中称,收购宝龙汽车的理由是国内最早从事防弹运钞车技术研究的企业之一,具有防弹运钞车和军警车特种车生产资质,行业壁垒深厚,未来业务前景良好,公司通过收购宝龙汽车60%股权,将推动公司外延式发展,有利于实现产业战略布局,建立产业发展平台,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动力。
而业绩承诺期满后,广东鸿图解释标的公司对赌业绩未完成的原因是:宝龙汽车的传统优势业务是运钞车,该业务的市场需求近几年呈现下滑态势且竞争异常激烈,由于处于行业洗牌调整期,宝龙汽车的运钞车业务的经营效益尚不足以支撑业绩目标;另外,在业绩承诺期内尚未完全投放市场,新品带来的市场效应和业务增长尚未显现。
对比可以看到,广东鸿图三年前做出收购决策时的理由已基本被实际情况所否定。
标的业绩大幅低于预期仍以更高估值继续增资
2018年,国内汽车市场销量已经明显走弱,2016年收购的宝龙汽车也已连续两年出现了低于预期的业绩表现。在此情况下,广东鸿图却做出了以远高于2016年首次收购时的估值,继续增资宝龙汽车的决定。
广东鸿图在2018年《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中称,为适应宝龙汽车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其资本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以债转股、现金等合法方式合计增资2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增加至76%。
2亿元增持16%股份,相比两年前2.4亿元占60%股份,在行业景气度向下出现拐点、标的公司业绩连续不达预期的情况下,收购估值反而增加了212%。
在行业景气度近30年最高点时首次选择对外扩张、收购标的业绩屡次不达预期、业绩补偿约定宽松、逆势提高估值继续增资,如今广东鸿图股价已经10年未涨。
公司高管们是否应当对一系列的决策以及自身的管理能力有所反思呢?
(来源:新浪财经 公司观察 文/昊)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