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头失当,如何守住用户隐私的边界?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数据垄断是最近提出的,反垄断法中的垄断是按照份额来划分,而在探讨数据垄断时,新的趋势是不看份额,而看垄断行为。因为互联网中数据相互打通是必然趋势,数据寡头经济太多,Facebook是社交领域的寡头,考察他是否滥用寡头地位、利用垄断地位做出危害用户的行为就尤为重要。
2007年古根海姆学者奖获得者、芝加哥议会全球事务研究中心副主任、《灰犀牛》一书的作者米歇尔·渥克(MicheleWucker),在接受新京报的采访中也警示了数据垄断的风险。
米歇尔提到,社交软件收集有关人们喜好的信息。他们通过用户数据来赚钱,但用户却得不到任何益处。所以在美国,一个新的争议就是人们是否应该拥有处理自己的数据的权力,是否可以自主决定把自己的数据卖给广告商或者是社交软件。这背后其实涉及到数据赔偿问题。
米歇尔称,目前在数据赔偿上有争议,但她认为,个人必须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个人隐私数据只属于创建他们的用户本人。这个问题也涉及到技术不平等问题。现在技术人员获得越来越多的全球财富,他们现在不为数据付费,提供给你免费的访问权,但基本上你是数据、产品的生产者,可是,你获得了数据的合理赔偿了吗?
在她看来,每个用户应该有这样的选择权。如果人们能够因为自己的数据得到补偿,可能会成为我们解决技术问题的开始。
而在数据的分析、使用中,用户数据往往会交给第三方平台,这其中一旦出现泄露、滥用,除了第三方平台,数据的提供方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无论在中美,寡头的数据泄露与滥用的例子俯拾即是。
米歇尔提到,信息泄露是一个风险很高的事,但他们从中获得的补偿远远不够。现在人们都在讨论这样的一个问题:如果有机构以不负责任的方式滥用用户信息,他们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才算合适?如何确保公司不会滥用数据呢?
这些问题,美国人也在为此头疼。
而垄断问题也正在让消费者越来越难对平台说不。米歇尔表示,用户越集中,对公司的价值越高,而面对垄断地位的大平台,人们鲜少有其他选择。所以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管框架来保护你的权利。
而正如美国国会参议员提给扎克伯格的问题:我是不是要给你钱,你才能不泄露我的个人信息?
但其实,用户作为流量已经成为了公司与广告商谈判的筹码。
Facebook最新的第四财季报告显示,广告收入127.8亿美元,其中移动广告收入占比89%。这背后对应的是14.0亿的日均活跃用户、21.3亿的月均活跃用户数。
是时候重新思考免费背后的用户价值以及巨头的边界了。(来源:新京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扎克伯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