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粽子消费维权指南

2026年06月14日 19:4

  福州讯,6月12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食品安全专委会发布粽子消费维权指南,提醒消费者选购、贮存和食用粽子时注意食品安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依法维权。

  选购粽子要认准正规渠道,通过一看颜色(色泽过绿要警惕)、二闻气味(有无异味)、三看煮水(正常粽叶煮水呈淡黄色,返青粽叶煮水可能偏绿)来初步判断。预包装粽子要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漏气或胀袋现象。散装现制粽子要留意粽叶、粽体的新鲜度,谨慎购买来源不明的散装现制粽子。要警惕“返青粽叶”,部分不法商家为使粽叶看起来翠绿诱人,会使用工业硫酸铜等化学物质浸泡染色。此类粽子煮熟后,粽叶仍保持鲜艳的绿色,粽香寡淡,甚至带有化学药剂味。

  要理性看待营销噱头,谨防养生概念炒作。粽子属于普通食品,当前市场“养生粽”“无糖粽”产品繁多,但凡在产品包装、商家介绍、线上宣传、店内海报、口头推销中宣传降糖、降压、抗衰老等治疗保健功效的,均属于虚假违法宣传。选购“无糖”“0糖”粽子要厘清概念:市面部分产品标注“无蔗糖”仅代表生产过程未额外添加蔗糖,产品原料糯米、杂粮含有淀粉,淀粉经人体消化后会转化为葡萄糖;部分产品为改善口感添加木糖醇类甜味剂。糖尿病患者及需要控糖的人群,务必控制单次食用分量。另外,贮存时要生熟分开,科学食用保健康。

  在购买、食用粽子的过程中遭遇质量、标签、计量、包装、虚假宣传等问题均可先行与商家协商解决。这些问题包括:粽子存在发霉变质、酸败异味、混有异物等情况,预包装粽子存在包装破损、胀袋、漏气问题;预包装粽子缺失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编码)、生产者名称地址、贮存条件等法定标识,或是存在虚假标注信息、已超过保质期等情况;预包装粽子实际重量与标注不符,礼盒装粽子存在缺斤少两问题;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规定,粽子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若存在包装空隙率过大、使用贵金属或红木材料包装、与价值高于粽子的产品混装等情况,均涉嫌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相关规定;违规宣称“保健”“食疗”功效等。

  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秋云特别提醒,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若商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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