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旨在发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作用,延伸基层回收触角,推动锂电池规范回收与科学利用,更以实际行动践行资源循环、低碳减排、生态安全的绿色环保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从产业端走向社会端,从政策要求转化为全民可感知、可参与的日常实践。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快速发展,据工信部测算,目前共有存量电动自行车约3.8亿辆,装配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占比约20%。随着早期车辆集中进入淘汰期,废旧锂电池退役量持续攀升,带动电池回收行业快速发展。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存在业、存续状态的电池回收相关企业超20.1万家,从企业注册数量趋势看,近5年来电池回收相关企业的注册数量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并在2025年达到顶峰。
电池回收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无序回收、违规拆解、非法翻新等隐患随之凸显。为此,两部门印发《通知》,以健全回收体系、压实主体责任、严控安全风险为核心作出系统性部署。在网点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发挥供销合作社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的以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为支撑的三级回收体系作用,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锂电池生产企业等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合作,通过共建或委托建设方式,开展锂电池暂存点及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工作。
《通知》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整合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龙头企业布局建设分拣中心和综合利用项目,对现有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拆解基地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锂电池回收利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在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集中的地区,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等,拓展锂电池回收、运输、处理一体化模式。
在回收模式上,《通知》鼓励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售后服务网点对接,开展“换新+回收”业务,鼓励各类回收企业推广预约上门回收、“互联网+回收”等灵活多样的收运模式,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回收需求。
数字化监管成为重要抓手,《通知》提出依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锂电池来源、数量、去向全流程记录与衔接,用技术手段严防废旧电池流入非法翻新、无序丢弃渠道,实现流向可追、责任可究。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董庆银认为,废旧锂电池若随意丢弃、野蛮拆解,会造成重金属污染、电解液渗漏、土壤水体破坏等长期生态风险。《通知》提出构建全链条规范回收体系,从源头阻断非法渠道,把环境隐患变成城市矿山,是践行“双碳”目标、落实资源循环利用理念的关键举措,对守护生态安全意义重大。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二级巡视员慕颖表示,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既是防范安全风险、守护群众生命财产的民生工程,也是保障资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工程。此次两部门联合发力,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补齐“最后一公里”短板,推动回收网络从有覆盖向高效能转变,真正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孙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