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2026年03月31日 22:31

  沈阳讯,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新修订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突出了全链条食品安全责任,回应了社会关切,细化了法律义务,是辽宁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近年来,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着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重大风险,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工作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须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条例》修订内容主要聚焦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四小”综合治理、细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食品安全保障、网络食品经营、农村集体聚餐、智慧监管等内容作出新的规定。

  同时,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着手修订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管理办法,制定小食杂店经营许可、小摊贩登记备案的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出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智能化监控设备安装规范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牵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用好《条例》赋予的执法手段,切实做到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实施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加强校园食品、网络食品等重点领域监管,开展酒类制假售假、“两超一非”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健全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发现问题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与农业、公安等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 王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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