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规:严格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26年03月31日 02:24

  3月25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从多方面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划出刚性红线。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特邀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对其进行解读,并结合实际提出补充建议。

  朱毅介绍,《意见稿》从责任落实、日常管理、食材管控、监督制度等多维度入手,全方位守护幼儿舌尖安全。

  在责任落实上,《意见稿》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破解了以往“集体担责却无人具体负责”的困境,为各项管理措施落地奠定基础。同时搭建三级防护网,设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岗位。对于规模较大,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300人以上,且采用承包经营模式的幼儿园,《意见稿》要求园方与承包企业各自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即幼儿园主体与承包经营主体分别配置,形成“双总监、双安全员”的协同监管格局,实现内外互相监督、交叉验证,有效杜绝食堂外包后一包了之的问题。

  在日常管理上,《意见稿》推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动态精细化模式,让三级人员各司其职:食品安全员每日开展供餐检查,发现隐患即时处理上报,无问题也需提交报告;食品安全总监则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排查,分析解决日常管控问题并形成报告;园长每月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当月管理情况、部署下月重点工作,让食品安全监管不再流于形式。

  此外,考虑到幼儿免疫系统和代谢能力尚未成熟,对风险耐受度远低于成人,《意见稿》在食材管控上划定了严格的禁止性红线: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材,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这主要针对无预包装、来源不明、非专供幼儿的即食快餐类食品,因其在配送、储存、复热过程中极易滋生致病菌,且营养结构高油高盐高糖,不符合幼儿膳食原则;正规中央厨房生产的预包装学生餐若符合标准,不在禁止之列。

  朱毅表示:“这些食品均属高风险食品,对儿童的伤害远超成人,零容忍十分必要。”同时,《意见稿》严格限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需满足技术必要且尽量降低用量;还规定食品从烧熟到食用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

  最后,《意见稿》明确要求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安排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餐,做好陪餐记录并及时解决用餐问题,且每学期开园第一周必须由园长亲自陪餐。有条件的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管理层陪餐能直接感知幼儿用餐体验,发现食材、卫生等问题;家长陪餐则通过群众监督,让食品供应各环节更规范,也让家长更放心。

  “《意见稿》搭建了完善的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但结合实际仍有补充完善的空间。”朱毅表示,受环境、饮食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儿童食物过敏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建议在《意见稿》中增加引导性条款:“幼儿园应在新生入园时收集食物过敏史,建立过敏儿童台账;对已知高致敏食材,比如花生、海鲜,在菜单中予以规避或单独制作无敏餐,或采用经认证的无敏预包装食品替代,并建立严格的防交叉污染流程;鼓励供餐单位在预包装食品上标注主要致敏信息。”同时,应配套出台《幼儿园食物过敏应急处置指南》,明确识别、送医、沟通流程,避免因过度担责而拒收过敏儿童。

  此外,《意见稿》聚焦于食品安全,营养层面涉及较少。朱毅建议在正式版中增加一条:“县级教育部门应联合卫健部门,发布适用于本地区的3~6岁幼儿带量食谱模板,并组织培训。推动安全与营养并重。”

  她还建议,加大对民办和乡村幼儿园的资源支持,针对这类幼儿园可能存在的经费不足问题,相关部门应给予经费、物资、专业指导等帮扶,确保食安新规在各类幼儿园落地见效。

  来源:人民日报 健康客户端 记者 牛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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