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本是商家竞争的利器,但前提是合法合规。一旦把广告吹成“神话”,消费者或许会一时冲动买单,却不会长久信任,更可能触犯法律红线。违法广告,市场监管部门迟早会找上门,轻则责令整改,重则罚款追责,得不偿失。
“最好”“第一”“首创”“最佳”……这些绝对化高频词,是不少商家的心头好。原因很简单:博眼球、促销量、赚快钱。至于是否名副其实、广告与产品是否匹配,他们并不在意。更有甚者,还会搬出所谓“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玩起“萝卜坑式引证”,硬是把夸张说成有理有据,乐此不疲。
更狡猾的是,“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套路。广告画面里,商品卖点用超大字号、鲜艳颜色猛攻视觉;而生产日期、风险提示、限制条件等不利信息,却字小如蚁,藏在角落甚至需要放大镜才能找到。消费者被亮眼的大字吸引下单,却往往在事后才发现自己被“埋雷”。
针对这些乱象,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手,印发通知,启动为期半年的广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锁定六大任务: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严查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行为、打击滥用绝对化用语等。力度空前,目的明确——清理营销乱象,严惩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广告可以是市场的助推器,但绝不能成为误导消费者的烟雾弹。半年整治只是开始,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来源:昆明日报 弘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