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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良好市场秩序既包括公平竞争,也包括公平交易,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的生命线,是市场运行和消费增长的前提和基础。兵团市场监管局将以实施《行动方案》为契机,把消费者优先导向深入贯穿到市场监管全过程各领域,在制定法律标准、出台政策措施、开展监管执法等各项工作中,擦亮监管为民品牌。
严守消费安全底线。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强化米面油、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监管;压实经营者安全责任,督促经营主体履行特种设备等安全保障义务;持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对职工群众吃穿住行各领域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筑牢消费安全底线。
整治市场交易环境。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持续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查食品违法行为和行业“霸王条款”;整治旅游市场乱象与广电“套娃”收费;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及“昆仑”专项行动,打击刷单、侵权等行为,审慎监管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落实统一大市场要求,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消费政策;加强反垄断监管,打击医药、汽车等重点领域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开展价监行动,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厘清新业态监管职责,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消费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机制,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与失信惩戒。
问:消费者经常反映维权难、维权慢甚至不知道维权该找谁,《行动方案》在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维权效能方面是如何安排的?
答:《行动方案》致力于减少消费者后顾之忧,从“源头、行政、司法、多元”四个维度构建维权体系,完善消费纠纷化解体系,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能。
源头化解减纠纷。推动大企业建立纠纷解决体系、加入在线调解,督促落实首问负责制;鼓励引导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换货,到2027年实现承诺单位达8000家以上。
行政调解提效率。按“谁审批谁监管”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投诉100%按时办结;建立数据衔接共享机制,优化消费纠纷解决流程与反馈机制,让消费者知道该找谁、维权不拖沓;强化消费维权与行政执法衔接,从根源上解决消费投诉多发易发的共性问题。
司法保护降成本。支持消费领域集体诉讼、公益诉讼,推广“诉调对接”“共享法庭”模式,降低诉讼门槛,为维权提供司法兜底。
多元化解扩渠道。将消费维权纳入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调解工作格局;支持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委托调解,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到2027年,建成300个以上基层维权站点。
问:优化消费环境需要消费者和经营者相向而行、同向发力,《行动方案》如何增强广大经营者的获得感,带动引领更多经营者积极参与?
答:《行动方案》不仅强调问题治理和负面约束,更注重探索激励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让市场来选择,让消费者来投票,让经营者从“要我变好”向“我要变好”转变,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
突出减责降险,让经营者“敢投入”。明确经营者首问、先行赔付等责任,同时探索预付式消费资金托管,帮其规避经营风险;督促平台、市场开办者严把入驻审核关,减轻主体管理压力;鼓励经营者公开更优承诺,通过合规经营提升消费体验,减少纠纷损耗。
突出激励赋能,让经营者“得实惠”。支持师市为经营者先行赔付提供政策支持,降低其维权成本;推动金融机构为放心消费主体优化信贷、增加消费信贷投入,保险机构开发无理由退换货保险产品,解决经营资金与风险顾虑;实施产品服务质量分级,助力打造优质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
突出标杆带动,让经营者“有动力”。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自我承诺和“示范带动、对标提升、监测评价、动态管理”机制为牵引,培育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单位,发展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发挥提振消费和优化环境双重集聚效应;加强对放心消费主体的宣传推介,拓宽其参与促消费活动渠道,通过标杆效应提升其知名度与客流量;制定消费环境指数,以评价激励经营者主动升级服务,形成“参与即获益”的良性循环。
优化消费环境工作既不能打“乱拳”,也不能“大水漫灌”,需要系统发力、久久为功。三年行动只是开始,兵团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进来,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释放经济发展澎湃动能。
来源:兵团日报 全媒体记者 谌慧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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