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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部分患者也属于消费者,这些医疗纠纷可以“退一赔三”

  董女士起诉医美机构后,该机构在庭审中承认,术后鼻唇沟隆起属于并发症,但医疗机构没有在术前的知情同意书中告知。

  法院认为,医美机构未能充分尽到告知义务,所以应该赔偿董女士损失;此外,医美机构的广告也过分夸大SMAS筋膜瓣填充术的效果,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误导消费者。法院最终判决医美机构除了退还医疗费以外,应承担3倍赔偿责任,共计需赔偿董女士近20万元。

  变化:适用“消法”不良商家违法成本提高

  从1994年“消法”实施至今的30多年里,这部法律起初被视为与医疗纠纷无关。“长期以来,各地法院对医疗领域适不适用消法,存在完全不同的立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介绍。过往不少案例显示,医疗服务普遍被认定为具有公益属性,而不是消费行为,不会按照“消法”进行“退一赔三”。

  苏号朋表示,近年来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迅速,营利性特点突出,消费型医疗服务正渗入越来越多人的生活。“患者”与“消费者”这两个角色逐渐开始重叠。此外,2019年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也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做了明确区分,“这是在医疗消费领域认定消费欺诈的很重要的法律依据。”

  “过去一些民营机构的欺诈成本很低,最多被行政处罚,现在一旦败诉,就要3倍赔偿,违法成本随之提高。”从事医美行业的刘女士告诉记者。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消法”在医疗消费领域的逐步适用,有望改变行业长期以来“轻违法、低代价”的局面,一些医疗机构过去依赖夸大宣传、过度诊疗维持高额利润,一旦法律风险提升,将不得不调整这一运营模式。

  “有希望获得3倍赔偿,可以增强患者的维权信心。”市民李先生认为,以往医疗消费出现纠纷,患者耗费精力维权,最多只能拿回实际损失,缺乏对欺诈行为的实质性惩戒。对于患者而言,3倍赔偿机制意味着权利救济的含金量得到提升。

  在适用领域方面,苏号朋建议,未来可在更多领域进一步探索适用“消法”。“例如一些医院里没有走医保的医疗服务,还有向外国患者提供的按市场定价的医疗服务。”他认为,这些“市场化、消费性”的医疗行为都具备适用“消法”的可能性。

  探索:逐步在更多医疗领域适用“消法”

  从2022年起,北京三中院在一起医美案件中率先适用“消法”,明确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造成患者损害可适用3倍赔偿,该案随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之后,法院将“消法”在医疗消费领域的适用范围从医美,拓展到了牙科、皮肤科等更多领域。

  近日,患者林先生拿到一份意义非凡的胜诉判决。林先生因身体某处起红疹子,被一家“伪三甲”医院忽悠做了4项手术,花费6万余元。法院认定,该医疗机构实为一级医院,还存在过度医疗等欺诈行为。“林先生的医疗过程没有使用医保,完全是自费,价格也完全是市场定价,应该对此适用'消法'。”法院最终判决医院退一赔三。

  哪些医疗行为可适用“消法”的规则也逐渐明晰。三中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表示,适用“消法”的医疗行为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营利性机构、全自费及市场定价、自愿订立服务合同而并非强制缔约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情形。

  提醒:有些项目不适用“消法”

  需要提醒的是,适用“消法”仍只有少数医疗项目。以同为牙科项目的种植牙为例,很多法院都不认为种植牙属于消费行为。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发生在北京的多起案件中,患者在种植牙后出现问题,起诉牙科诊所,法院都没有认定装种植牙属于消费。多个判决中指出,“患者购买种植牙治疗服务是为了恢复器质性功能,不属于‘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患者上牙仅剩5颗,严重影响牙齿功能,就医是以治疗为目的,不宜直接适用'消法'。”

  此外,陈晓东介绍,法院办案时也会避免“一刀切”式的定责,准确区分医疗欺诈与一般医疗违约或侵权,对没有事实依据的过度索赔不予支持。

  患者在接受消费型医疗服务时,如何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陈晓东建议,一是要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对于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信息,可以通过卫健委网站进行查询核实。

  二是要理性对待医疗机构发布的广告及其他宣传内容,对于宣传中出现的绝对性用语如“保证无风险”“效果绝对可靠”等不可轻信,尽量通过多方渠道对医疗风险进行了解。

  三是要注意留存医疗过程的相关证据,包括医疗机构发布的宣传内容及发布时间、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病历、相关收费单据等。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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