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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签约主体“移花接木”
让一些游客感到困惑的是,和他们签订旅游合同的主体和直播间宣传的旅行社不一样。
“我在线上付费的商家是某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但是到目的地之后发现和我们签订合同的是另一个旅行社。”王先生告诉记者。记者在直播中听到主播多次强调“我们是自己的团,自己的司机,自己的导游”,产品介绍页面写的是“15~20人精品小团”。
记者查阅“四川品质三日游”的旅游合同发现,一条名为“拼团约定”的款项写着“旅游者同意某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采用拼团方式拼至——旅行社成团”,被拼到的旅行团名称处为空白。
网民莫莫也告诉记者,自己到了旅游地点却发现被旅行社转了好几手安排,和其他旅行社的游客“拼”在一起,而这一情况旅行社事先并未告知。
“现实中,一些无资质、无服务能力的旅行社为了揽客,在直播间宣传时以更具知名度的旅行社和优渥服务作为噱头,然而实际签约‘暗度陈仓’更换了旅行社主体。这种欺诈行为,除了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还存在风险隐患。”郑曜灵告诉记者,为了避免旅行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各种突发意外,均需要有资质有经验的导游带队管理,而无资质的旅行社遇到突发问题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则可能存在欠缺。
“旅游团组落地环节很多,直播间售卖的旅游产品可能会被层层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华侨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殷杰分析,有些旅行社在选择酒店、景区合作方等供应商时,为了节约成本,选择了一些质量不佳的合作伙伴,这些供应商可能无法提供与宣传相符的服务。
平台应严格落实审核责任
“999国旅卡全国任意玩”“全年无加价,落地0自费”“5钻温德姆酒店+海景房”……直播间的跟团游宣传口号五花八门,吸引着消费者线上预定。今年8月13日,某短视频平台团购带货全国总榜显示,排名前20位的直播间中有一半是旅游产品。
“相较于线下旅行社的门店零售,‘旅游产品直播带货’展示的产品信息更丰富、营销成本更低、更易于营造抢购氛围。”殷杰认为,伴随直播电商发展,这一模式会在未来旅游营销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殷杰表示,让“旅游产品直播”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努力。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平台应当严格进行准入审核,加强内容管理,旅游商家也要提升服务质量,强化诚信经营,加强供应链管理。
对于违规跟团游,已有平台予以治理。2024年,抖音发布《商家旅行社违规分管理规则》,以“重点整治商家无故不接待消费者、价格与宣传不符、强制购物、额外加价等违规行为”。今年2月,该平台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报告显示,2024全年已管控低价游违规直播间2565个。
“线上选购旅游产品的消费者,要仔细审查签约主体是否和宣传主体一致,并且明确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金额。”郑曜灵建议,“旅行过程中出现货不对板情况时,及时和导游或旅行社微信文字沟通,留下证据。若涉及人身安全问题,建议游客及时报警,和旅行社解除合同、及时止损。”
“旅游营销方式正在不断迭代更新,直播仅仅是一种营销手段与营销方式。”殷杰提示,不管旅游营销形式怎么变化,“货真价实”、诚信经营仍然是关键所在。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张小简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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