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15日电 近日,预制菜再次站上“风口浪尖”。关于预制菜的讨论引发广泛关注。9月15日,相关餐饮企业宣布将多款餐品改为门店现做。
这场从网络线上延伸到线下的全民讨论,无疑为消费者深化对预制菜的认知,以及促进保障食品安全起到推动作用。
让预制菜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一盘菜”,还有哪些问题必须厘清?
问题一:如何定义预制菜?
“新华视点”记者注意到,“怎样才算预制菜”,是此次网上关于预制菜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
业内人士指出,此前预制菜的概念较为宽泛,即食、即热、即烹、即配四大类都被归为预制菜范畴。
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对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明确。
根据该通知,预制菜不允许添加防腐剂,不包括主食类食品,也不包括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此外,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也不属于预制菜。
“通知对预制菜概念做了‘减法’,将预制菜与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进行了边界划分,有助于防范部分商家打着预制菜的旗号蹭流量、扰乱市场等行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张春晖说。
“根据现行标准,中央厨房配送的餐食并不属于预制菜范畴,这和大众普遍认知中‘带包装、经过预加工的食品就是预制菜’的概念存在差异。”北京金问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才华说。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指出,经营者关注产品本身,而消费者关注生产方式,这是产生认知差异的根源之一。
问题二:商家使用预制菜该不该告知,如何告知?
不少消费者在采访中表示,自己不抵触餐厅使用预制菜,但必须给预制菜“亮明身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去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也明确提出,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
目前,多地已在推进预制菜明示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2025年4月开始施行的《粤菜预制菜包装标识通用要求》规定,在产品名称上标示“预制菜”或“预制菜肴”,并要求预制菜产品名称中提及的某种原料或成分应标示该种原料或成分的投料量或其在成品中的含量;
2025年4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答复政协提案时明确表示,在部分餐饮企业中先行试点,适时再在全市推广预制菜的明示工作;
2025年5月,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合理管用的使用预制菜告知方式,通过引导餐饮行业协会行业自律、试点推广等举措,加大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力度……
“从中央到地方,这两年都在加大力度推动预制菜明示工作,进行了不少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说。
黄才华表示,虽然一些文件明确提出推广预制菜明示,但并非作为强制要求,明示更多是靠餐饮企业的自觉行为。“实际操作中,很多商家担心引起消费者反感。因此使用预制菜时,企业明示的意愿普遍较低。”从事餐饮行业20余年的高女士对记者说。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缺乏快速检测手段,监管部门也难以进行有效监管。“目前监管方面没有具体的管理条例和细则,平台方也无法限制或强制餐饮商户打标。”一家平台企业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也有一些餐饮企业开始积极尝试预制菜明示告知。例如某品牌企业就根据实际加工情况,将菜肴分为“餐厅现做”“半预制”“复热预制”三类,受到消费者好评。一些连锁餐饮企业的点单小程序上已经出现“新鲜肉类、蔬菜制作”或“央厨制作”等标识。
问题三:防腐剂、添加剂等安全问题如何监管?
预制菜的工业化生产流程,让不少消费者对防腐剂、添加剂等问题存在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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