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门槛低,平台监管“靠自觉”。记者调查发现,“网约”服务常常介于违法和合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合法网约车应该具备车辆营运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但由于营运车辆使用年限等要求,一些私家车主不愿把车辆改为营运车,因此在一些正规网约车平台,也存在不合规的“黑车”,而车辆供给不充分的景区,更容易滋生网约“黑车”。
一些网约房平台也长期监管“放水”。记者发现,在某民宿APP上注册成房东,仅需提供“3张卧室照片”“3张卫生间照片”“3张客厅厨房照片”“房东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几项材料,“十分钟即可成为房东”。对于真实性则要求“房东自行承诺认可”。该平台对于“民宿”的定义是“短租”,即不要求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房产证明与房间的关联性。
新服务模式层出不穷,监管脚步“慢半拍”。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认为,网约房当前确实处于监管不足、门槛过低、行业规范不清的状态,有的网约房甚至成为了犯罪行为的掩护所。
深圳市消费纠纷评审专家、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永表示,各地关于民宿经营的监管政策不一,一些城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虽然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对民宿有关业务安全工作均负有监管责任,但仍有不少漏洞。
网约旅游包车,更存在多头监管、多头难管的情况。一些地区的交管部门开展旅游包车综合检查,也基本只能查出中巴、大巴等明显从事运营的车辆,对于私家“黑车”存在监管难题。
“网约”服务应关进制度之网
专家认为,“网约”服务问题频出,暴露出城市社会治理中的诸多问题,当前亟需将“网约”服务关进制度之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杜大海建议消费者选择合规网约车出行,线上约车线上支付,一旦出现纠纷,第一时间拨打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各地交管部门会第一时间查处。“在长春,查实乘客被索要高价,我们可以先行赔付,再向运营司机追讨、处罚,并通过行政手段最大限度压缩非法车辆生存空间。”
张鹏建议,消费者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可冷静理性地与对方进行协商,并注意保留证据,在妥当的时机选择报警或投诉,切忌发生过激行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广州市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加强甄别,认真核对平台上显示的各类信息,包括经营证照、地址等,并保留订单信息、发票等消费凭证,方便举证、维权,同时建议加快完善民宿行业立法,对民宿定义、管理原则、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规定,相关网络平台应加快完善有关审核机制,对经营者发布的文字、图片等信息尽到审核义务。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记者 赵丹丹 姚湜 胡林果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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