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新消费频道 >> 正文
叶酸、益生菌广告宣传能防病,“若羽臣”及广告公司均被处罚!

  11月16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曝光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涉及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

  商品过度包装

  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01

  上海僧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公司违法广告案

  1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僧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衫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作出了合计没收广告费用3.702万元、罚款16.308万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上海僧咚文化”通过其运营的互联网平台账号对外发布广告宣传视频,对“德国版爱乐维叶酸三段”和“澳洲版爱乐维益生菌”等两款产品的宣传中,主播口播与字幕内容有明显差异:字幕使用“可以缓解产后YY”,口播内容实为“防止产后抑郁”;字幕使用“降低过M湿Z几率”,口播内容实为“小孩可以预防过敏湿疹”。经调查,视频中宣传的两款产品均为普通食品,无防止抑郁、预防过敏湿疹属疾病预防功能

  上述广告内容为“上海僧咚文化”受广告主“广州若羽臣科技”、广告经营者“上海衫竺文化”委托设计、制作并发布。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02

  上海利邦文具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上海利邦文具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于9月1日移送公安机关。

  前期,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内的一家商铺进行现场检查,查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的“遇见复旦大学”系列笔记本。经查,“遇见复旦大学”系列笔记本系“上海利邦文具”生产经销,经现场突击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查获相关涉案侵权商品,涉及货值金额30余万元,执法人员对上述侵权商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当事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达到行刑衔接标准,徐汇区市场监管局遂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同时,对另外两家销售涉嫌侵犯注册商标的公司立案调查。

  03

  上海梦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4月21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梦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95万元,罚款79.7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前期,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上海某医院太平间涉嫌乱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医院太平间委托当事人进行管理。当事人在太平间内公示“包扎转运180元/次、消毒40元/次、冰箱存放费用50元/天”的收费标准。遗体停放的时间通常为1到2天,以上述公示的收费标准计算,遗体停放1天的费用为270元,遗体停放2天的费用为320元。但在实际经营中当事人并未执行公示标准,而是统一按照不同时期的“打包价”620元、520元收取费用。截至案发时,当事人违法多收费用合计15.95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所指的价格欺诈行为。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限期退还多收价款15.95万元。

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益生菌

东治书院2023级国学综合班学费全免!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解惑 | “格物致知”的“格”到底是什么意思?
❤❤❤【拙话】儒学之流变❤❤❤
易经 | 艮卦究竟在讲什么?兼斥《翦商》之荒谬
大风水,小风水,风水人
❤❤❤人的一生拜一位好老师太重要了❤❤❤
如何学习易经,才不踏入误区
成功一定有道,跟着成功的人,学习成功之道。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