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借款给在校大学生
比起王帅、张婷,消费者刘晴还遇到一个更棘手的问题,她在沪江网校买课的同时还办了贷款。因为缺乏相关贷款知识,目前她逾期的金额及课程管理费等加起来需要还款3097元。
刘晴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当时还在上大学二年级,课程顾问给我介绍得天花乱坠,我很是心动,就好像上了这课就能秒过四级似的。”她表示,因为学费很贵,她未告知父母学费的全款金额,想买课只能通过课程顾问介绍的优学宝分期,并被课程顾问告知还款压力并不大。
刘晴回忆,在听过几节课后,也遇到课程质量与课程顾问描述有差异、未达预期的问题,她向沪江网校提出退课,但被告知退课期限已过,无法退课。
“多次尝试退课后没有结果,而且优学宝分期频繁的电话与短信骚扰,我最后卸载了沪江网校的软件并更换了手机号。”刘晴解释,当时以为不继续听课,不产生花销,就能不继续还贷款。“结果没想到,今年7月份优学宝联系到我的新手机号,告知我逾期利息已经‘滚’到了三千多元。”

刘晴逾期费用已“滚”到3000多元(刘晴供图)
优学宝官网显示,优学宝分期是由学金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专门为学习类产品定制的分期支付服务,并委托学金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系统技术支持。
天眼查显示,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学金保理(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学金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
对此,记者采访到了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她表示,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的“校园贷”已彻底终结。
近年来,随着校园贷乱象屡禁不止,监管多次出手整顿。银监会和教育部于2016年4月出台《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开始出手整顿校园贷;2017年5月27日,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今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要求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不过,从法律方面来看,由于在服务协议中未显示商业保理公司对外发放贷款的相关描述,借款协议中是否已明确禁止学生申请贷款,借款人是否出具真实的证件等情况具体无从拷证。
对于仍存的“校园贷”乱象,肖飒表示,监管部门需协同监督,杜绝未有相关资质资格的机构向学生贷款,杜绝发生在校园及学生身上的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的行为。
针对课程质量课程服务与宣传不符、退费难,以及通过商业保理形式借款给在校学生等问题,记者向沪江网校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文中王帅、张婷、林萧、刘晴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宗高 见习记者 谭梦桐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沪江网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