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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消协提示:拒绝“野味” 人人有责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警醒消费者,自觉树立健康饮食观念,主动拒绝野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提示:

  一、充分认识滥食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

  野生动物是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一环,相关研究表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与野味消费有密切关系。追溯过往,无论是sars,还是埃博拉病毒,都与野生动物脱不了干系。滥食野生动物已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为了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我们要充分认识滥食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二、不食用、不购买、不消费“野味”

  新冠肺炎疫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消费者应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健康饮食习惯,主动抵制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不食用、不购买、不消费“野味”,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三、远离“野味”,树立安全消费理念

  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理念,自觉抵制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对于鸽、兔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的人工饲养的家畜家禽,要选择合法、来源清楚的经营场所购买,肉禽蛋类食品要烧熟煮透,少吃或不吃冷食、生食。

  四、参与监督,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消费者除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外,还应充分发挥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权利,一旦发现滥食和违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以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来源:成都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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