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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胡辣汤引发的官司!50多家店含泪拆除“逍遥镇”招牌

  大部分人对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这波操作表示不能接受,认为逍遥镇胡辣汤经营多年换来的口碑,如今这样一折腾恐怕会毁于一旦。

  也有少数人认为此举并无不妥,第一家逍遥镇胡辣汤味道好出名了以后,出现了好多模仿者,但是质量良莠不齐,因此禁止乱挂“逍遥镇”招牌也是应该的。

  1、绝大多数商户没有商标侵权主观动机,并不一定会构成侵权

  全国有不少小吃都挂有地方招牌,武汉热干面、兰州拉面、北京烤鸭等等不计其数。如果“逍遥镇”不能随便用,那上面这些地域美食,难道都得取缔不成?因此有人调侃:那我去注册一个“武汉热干面”商标,是不是别人都不能用了?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显然,“逍遥镇”属于县级以下,不在禁止之列,这正是引发争议的焦点之一。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的“逍遥镇”也的确是“商标”,而不是地理标志产品。这意味着,“逍遥镇胡辣汤”至今仍不能被作为地理标志产品来保护。

  不过据专业人士,虽然“逍遥镇”的确作为商标被注册,但是绝大多数商户并不一定会构成侵权。商户使用“逍遥镇”招牌,其本意可能是宣告美食所属地点,例如北京烤鸭、天津煎饼、兰州拉面等,这种情况商户并没有商标侵权主观动机。

  此外,“逍遥镇”也不是国家认定的驰名商标以及保护范围很大的知名商标,其知名度在河南省外相对较低,那么用作指定服务的显著性较弱,因此缺乏了认定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2、“逍遥镇胡辣汤”的招牌,是商户们用一碗碗胡辣汤打响的

  即使“逍遥镇胡辣汤”商标已经由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登记注册,但是,逍遥镇胡辣汤属于集体商标,它不是单独哪一家做出来的,而是所有商户们用一碗又一碗胡辣汤打响的。

  据官方数据,截至2019年,从西华县走出去从事胡辣汤经营的有10万多人,胡辣汤已经让西华县数十万名胡辣汤从业者走上致富路。

  正是这些商户们走南闯北的经营,“逍遥镇胡辣汤”才得以走出逍遥镇,成为河南省的一张美食名片。

  协会在2003年刚注册商标的时候,不对商户们加以约束,如今看“逍遥镇胡辣汤”的名号越来越响了,突然要求缴纳会费,否则就起诉,如此“割韭菜”行为怨不得大家说“吃相太难看”。

  更何况,大多数卖胡辣汤的商户都是个体经营、小本生意,辛辛苦苦在外面创业,突然被告上法庭,无疑是天降横祸,这么一弄许多人可能连生意都做不成了。

  3、协会若真想推广逍遥镇胡辣汤,不妨学学沙县小吃

  面对网上的争议,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声称,自己的本意不是网上说的“变相强制商户入会”,而是为了让逍遥镇胡辣汤产业能更好地发展。

  然而,协会这么多年对胡辣汤商户一没提供培训,二没提供服务也就算了,现在一上来就采取“对簿公堂”这种伤感情的方式,实在是没法让人信服。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若真希望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不妨学学隔壁的沙县小吃。

  1992年沙县政府就开始申请注册“沙县小吃”商标,但在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面前接连碰壁。直到2015年,“沙县小吃”才作为集体商标得以注册成功。

  注册成功后,为了将沙县小吃做大做强,并快速形成品牌效应,沙县政府不但不向店主收取授权费,还拿出真金白银给予补贴。

  2004年沙县小吃进入上海市场时,政府补贴每店1000元;2007年沙县小吃进入北京市场,前100家店政府补贴每店3000元。正是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沙县小吃悄然登陆日本、美国、法国等地并广受欢迎,小吃产业也成为沙县的支柱产业。

  对西华县和逍遥镇来说,有成千上万的外出卖汤商户,这是最宝贵的资源。当地应该学学沙县小吃政府的做法,出人出钱又出力,全方位扶持这些商户,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收取会费。

  总结:

  “逍遥镇胡辣汤”维权事件一出,无论是对那些卖胡辣汤的商家,还是对“逍遥镇胡辣汤”这个招牌,都是一种伤害。

  每一种地域美食的发扬光大,背后都凝结着一个又一个商家的心血。

  协会要真想促进行业更好地发展,应该多给商家们提供助力,而不是“收保护费”!

  来源:职业餐饮网 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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