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林国芳1954年出生,高中学历,曾任深圳雅豪家饰精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创办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深圳富安娜家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并历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龚芸现任富安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对此,富安娜相关负责人称,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一些低级错误,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公司接受监管指正,提高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同时,该负责人反复强调,公司经营业绩非常稳健,是知名消费品牌。
需要关注的是,2010年4月30日至今,富安娜共有19条更正公告,包括对业绩报告(预告)修正、股权激励计划授权和行权(解锁)条件等相关内容的更正。其中,公司9月份三次发布更正公告。
9月7日,富安娜发布更正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的《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公告》将对外担保总额写错。
指标设置或不科学不合理
就在被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同时,富安娜还收到深交所发来的关注函。
10月9日,深交所向富安娜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指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情形等。
关注函显示,富安娜9月29日披露的《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以下简称“草案”)显示,公司业绩考核目标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2.01%、3.03%;以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基数,公司2023至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2%、4.06%、6.12%。
然而,同行业两家上市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00%、15.99%、12.03%。而且,富安娜这三年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至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27%、15.73%、14.33%,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3%)的6.12%。
而且,公司已披露的且尚在有效期的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激励计划仅以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等作为业绩考核指标,未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考核指标。深交所要求富安娜结合近三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行业发展及市场环境变化、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详细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因,指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同时,深交所要求富安娜说明,将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基数的原因,公司2023年至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率设置的是否审慎、合理,说明上述指标设置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业绩方面,2022年,富安娜实现营业收入30.8亿元,同比下降3.14%;净利润5.34亿元,同比下降2.21%。
2023年上半年,富安娜实现营业收入12.72亿元,同比下降4.74%;净利润2.19亿元,同比增加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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