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的同时,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也远低于同行。2020年-2022年,天瑞电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2.12%、2.62%、2.28%,行业均值为7.31%、6.28%、5.84%。
三、实控人持股超90%,连年分红却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
天瑞电子的前身为天门市天瑞电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北天瑞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由金波、何斌出资50万元设立,二人分别持股51%、49%。
公司成立后,作为创始人的金波、何斌曾多次向天瑞电子进行增资,期间曾存在一次出资瑕疵。2007年4月,二人分别用货币出资、办公楼出资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资向公司中增资了700万元注册资本。不过,其中465万元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后于2015年9月公司对该部分未实缴到位的实物出资通过现金补足方式进行了规范处理。
截至2022年末,天瑞电子共有10位股东,其中包括8位自然人股东、1家员工持股平台天尚玖、1家外部投资机构高汉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为金波和何斌,金波持有公司43.11%的股份,何斌持有42.95%的股份,二人还通过天尚玖持股4.07%,合计持有公司90.13%的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唯一一家外部投资机构高汉基金也与实控人存在关联,何斌、金波分别持有瀚芯电子12.47%、12.47%财产份额,瀚芯电子则持有高汉基金40%基金份额,也就是说,二人通过瀚芯电子持有高汉基金合计约10%的股份。
2020年-2023年,天瑞电子连续四年进行了分红,各期分红金额分别为1650万元、400万元、1600万元、1200万元,合计4850万元,按持股比例来计算,何斌、金波合计拿到约4,397.01万元的分红。
天瑞电子有钱拿来分红,却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2020年-2022年,公司已缴纳公积金人数分别为0人、92人、247人,应缴未缴占比分别为98.9%、63.3%、16.34%。

对此,天瑞电子解释称,鉴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大部分一线生产员工系周边城镇/农村居民,该部分员工拥有自住房屋,短期内无购房需求部分员工不愿从其个人工资中扣除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故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低。
不过,2022年公积金缴纳人数的上涨却显得天瑞电子给出的解释略显苍白,针对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的情形进行整改后,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未缴纳公积金的人数仅剩59人。
四、何斌学历前后披露不一,金波曾被限高
向北交所递交招股书前,天瑞电子曾于2016年挂牌新三板,乐居财经《预审IPO》查阅天瑞电子新三板招股书发现,公司实控人之一何斌的学历情况披露前后不一。新三板中,何斌的学历为研究生;而在北交所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其学历变更为本科。
另外,天瑞电子14位董监高团队里,学历也普遍不高。其中,公司董事刘红斌、杨宏江均为高中学历;董事涂善军、监事会主席石艳军、职工代表监事李双容、副总经理闵文杰、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负责人张翔均为大专学历;监事吴军涛、副总经理陆艳青为中专学历。
同时,公司实控人金波多次违法违规、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受到监管的注意,要求天瑞电子说明是否影响公司的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是否存在导致公司丢失客户、订单或合作机会的风险。
据悉,金波被限制高消费与一起股权回购事件有关。2015年3月,北京天星望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北京天星”)对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全华光电”)进行投资,以500万元认购216万股股份。彼时,全华光电的股东为姚涛和嘉瑞实业,金波持有嘉瑞实业51%的股权,且为嘉瑞实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投资一年时间后,姚涛、嘉瑞实业向北京天星回购股份,截至2021年12月,回购了172.8万股,支付款594.81万元。但剩下的43.2万股后续一直没有回购,因此北京天星申请了仲裁,2022年6月,经裁决,姚涛和嘉瑞实业向北京天星支付回购款5.74万元,违约金133.2万元。但仲裁裁决一直未执行,因此北京天星再次申请仲裁,金波被限制高消费。
后经协商,姚涛、嘉瑞实业与北京天星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金波被解除限消令,并辞任嘉瑞实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
五、财务内控不规范,频繁更换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天瑞电子存在较多财务内控不规范的行为,包括通过供应商转贷、通过员工个人卡进行款项收支、存在税收滞纳金等。
2021年-2022年,天瑞电子多次通过供应商进行转贷,各期转贷金额分别为440万元、960万元,涉及供应商包括无锡中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武进区南夏墅郭氏运生模具厂。

对于转贷的原因及资金流向,天瑞电子回复监管问询时表示,主要是受限于商业银行对于贷款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收到银行贷款后一般需要通过受托支付的方式汇入预定的供应商账户。公司在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时间与公司支付不同供应商货款的期间存在一定不匹配的情形。因此公司为满足运营资金周转需求,在贷款过程中发生部分转贷的情形。
而转贷资金的流向均为银行支付给相关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资金后及时转回至公司,用于公司统筹支付安排。
通过员工个人卡进行款项收支方面,2020年-2022年,天瑞电子曾通过员工个人卡代收货款、代付临时工工资、过节福利费及员工奖金提成等职工薪酬、代付水电办公费、代付市场费用、进行往来款划转等,各期涉及金额分别为319.87万元、13.61万元、4.15万元。
其中,2022年金额较高主要是往来款金额达199.5万元,为个人与公司的临时性资金往来。

2020年-2022年,天瑞电子均存在税收滞纳金,各期税收滞纳金分别为188.52元、132.41 万元、8.90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57%、5.31%、0.34%。
对于税收滞纳金发生的原因,天瑞电子解释称,主要由于报告期前期,即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存在以开票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滞后、收入成本不配比、成本结转金额不准确的情形,经过账务自查调整,按照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发行人以调整后的金额自行主动更正申报并缴纳了相应的税金及相关滞纳金。

另外,报告期前,公司于2017年因接受增值税虚开发票被行政处罚,前任采购人员通过微信平台采购原材料后通过珠海广安通贸易有限公司开票。天瑞电子表示,这是基于真实采购背景进行善意取得,不具有骗取增值税款的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天瑞电子频繁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据招股书,公司2019年报审计机构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而到了2021年和2022年,审计机构又变回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监管针对该情况要求天瑞电子说明报告期内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处理、审计意见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2020年,天瑞电子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公司对当期年度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的内容包括股份支付、承兑汇票、销售费用、关联交易等。调整后,公司当期净利润减少494.95万元,调整比例为-28.42%。
另外,公司还对2018年、2019年度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包括收入确认时点、个人卡收支、收购子公司南京博纳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非同一控制变更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等,调增 2018 年净利润395.81万元,调减2019年净利润100.65万元。
多项会计差错更正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天瑞电子在会计基础工作的薄弱和财务内控的缺失。
附:天瑞电子上市发行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承销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来源:乐居财经 李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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