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裕太微还存在上下游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均高的特点。各报告期内,裕太微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8.92%、67.58%及60.39%。同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的金额占比分别为100%、100%、99.92%,其中向中芯国际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70%、74.36%、61.71%。
实控人“绕弯路”转让股份被质疑
由于尚未盈利,通过吸引外部投资者增资,是裕太微进行“补血”的重要方式。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成立的第三个年头,裕太微就获得了华为旗下哈勃科技的投资。2019年9月,哈勃科技以3807.78万元认购裕太微57.68万元注册资本,并以1173万元受让瑞启通持有的公司17.77万元注册资本,合计获得公司10%股权,成为公司当年的第五大股东。
2020年8月,裕太微引入光谷烽火3000万元增资。一年后,中移基金、小米基金、海望基金共同参与对裕太微的增资,分别出资1.15亿元、5219.21万元、5219.21万元。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上述增资之外,近三年间裕太微还发生八次股权转让,其中涉及实控人亲属低价转让公司股权,也被监管重点问询。
招股书披露,2021年4月,史清和欧阳宇飞分别以237.86万元的价格向塔罗思转让各自持有的公司15.56万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款合计为475.72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塔罗思并非普通公司,欧阳宇飞的配偶汪芬和史清的父亲史达武分别持有塔罗思50%股权,属于裕太微实控人的关联企业。但在进行上述股份受让时,塔罗思仅成立四个月。
2021年6月,裕太微发生第六次股权转让,此时塔罗思完成上述股权受让仅一个月,就将所持公司股份以合计1.2亿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了高创创投、诺瓦星云、天创和鑫以及乔贝京宸四家机构,并在当年8月注销。其中,诺瓦星云还是裕太微的主要客户之一。
如此低买高卖,塔罗思就可获得近1.15亿元的差价。而欧阳宇飞、史清不直接向诺瓦星云等转让股权,也被监管质疑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不过,裕太微对此进行否认,称这笔交易是在两名实控人的减持计划考虑内。塔罗思系在实际控制人减持意向背景下设立,欧阳宇飞、史清不直接向诺瓦星云等股东转让股权,而是先向合伙企业塔罗思转让股权后再由其对外转让主要系基于税收筹划考虑,塔罗思在完成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后于2021年8月30日注销。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该次减持少量股份后,未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
目前,裕太微共有25名股东。其中,哈勃科技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9.29%。裕太微表示公司无控股股东,欧阳宇飞及史清直接持股及通过瑞启通合计控制公司42.309%股份,并与其一致行动人唐晓峰合计控制公司49.343%股份。
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 蔡嘉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裕太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