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业务模式下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招股书显示,诗尼曼旗下拥有“诗尼曼”和“AI 家居”两个自有品牌,二者销售模式有所差异,其中“诗尼曼”品牌产品采用以经销模式为主,大宗业务与直营模式为辅的销售模式,“AI 家居”品牌产品则全部通过经销模式进行销售。
随着国内房地产精装修的不断推进,大宗业务模式逐步成为诗尼曼收入的重要补充。大宗业务模式主要是向房屋装修领域的房地产开发建筑商、装修公司等大宗客户提供家居产品。报告期内,诗尼曼来自大宗业务模式的收入分别为7801.16万元、2.00亿元和1.99亿元,大宗业务模式的收入占比分别为9.48%、21.90%和17.45%。

数据来源:诗尼曼招股书
在大宗业务模式下,诗尼曼主要采用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收款的结算模式,通常项目金额较大、结算周期长,应收账款占大宗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受个别项目的影响较大。随着大宗业务收入的增长,诗尼曼大宗业务模式的应收账款也大幅增加,2021年其应收账款余额占该业务收入的比例高达70.27%。

数据来源:诗尼曼招股书
由于大宗业务模式的快速发展,诗尼曼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948.15万元、1.14亿元和1.59亿元。诗尼曼家居表示,“由于部分房企出现经营恶化或现金流问题,信用风险凸显,公司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全部按期收回的风险”。
除大宗业务模式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诗尼曼的偿债能力不及同行业公司。报告期内,诗尼曼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08%、62.82%和61.80%,而同行业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平均值分别为42.60%、45.57%和49.18%。
对于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公司,诗尼曼表示,“一方面,同行业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大,股权融资能力强,通过上市首发、再融资募集资金后,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而公司主要通过内部经营积累、银行借款方式获取资金建设湖北生产基地、扩大产能;另一方面,公司收到与湖北生产基地建设相关的政府补助所形成的递延收益余额较大,导致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相对较大”。
对诗尼曼IPO进展,中国网财经将保持持续关注。(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叶浅 邢楠)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诗尼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