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绩修正的原因,延安必康表示,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在审计过程中的函证问询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根据预计可回收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对各资产组计提减值。但对于具体涉及哪个客户出现应收账无法回收,何种风险导致需要进行单项应收账款减值,什么科目会出现资产减值,延安必康并未提及。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延安必康的业绩突变已不是首次。2021年1月30日,该公司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3.50亿元—4.9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亏损3亿元—4.2亿元。三个月之后,年报披露前夕,延安必康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亏损金额为11亿元至12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金额为7.34亿元至8.34亿元,亏损金额大幅扩大。
此外,近年来延安必康频频更换审计机构。2019年末,延安必康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4月,其2020年报被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同年8月,在半年报披露后,该公司宣布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四个多月后,未完成2021年年报审计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再度被换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该公司公告显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合计高达400万元。
因信披问题再被立案调查
与业绩变脸一样,延安必康收立案调查通知书也不是首次。早在2020年3月25日,该公司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10月15日,延安必康因涉嫌三大信披违规事件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从而引起了大批投资者进行诉讼。
2022年5月21日,该公司公告显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215名自然人投资者以及李燕飞、孙容、许蕊蕊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结果为延安必康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各原告赔偿共计608万元。
对于此次立案调查,目前已有股民提出索赔诉讼。该公司虽未提及信披违规的具体事项,但业内有分析认为,不排除与其近期收到监管措施有关。
5月9日,陕西证监会对延安必康董事长兼董秘韩文雄、总经理邵新军、财务总监方曦出具两份警示函,事由分别针对此前该公司4月底方才披露的业绩大幅变脸,以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审计年报这两件事。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是延安必康在2022年的前5个月里收到的第二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今年 1月,该公司因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相关信息披露违规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收到过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且,由于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不规范问题,陕西证监局对延安必康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同时代行董秘职责的谷晓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除信披问题之外,《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就在该公司宣布停牌的同一天,延安必康十大股东之一周新基宣布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53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此之前,周新基在2021年9月拟减持不超过153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此外,2021年7月5日—11月1日,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融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64.56万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比例为2%,减持价格区间为6.54-14.57元/股,套现3.23亿元。
截至2021年9月末,延安必康的短期借款为23.03亿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为18.9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6.3亿元,而其货币资金仅为5.81亿元。
来源:投资时报 研究员 董琳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延安必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