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之下,公司停止了新能源转型步伐。京威股份在2019年表示,零部件主业业绩难以支撑新能源整车产业建设期内的大额建设开发费用支出,建设期的连续亏损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潜在退市风险。鉴于此,公司将停止新能源整车业务的开发建设。
京威股份净利润表现情况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股权转让款逾期未收回
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业绩同比下滑也与减值计提相关。
京威股份称,受新冠疫情及汽车芯片短缺的影响,公司部分客户未能按计划完成整车生产,公司整体销售规模有所下降。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存货及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25亿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493.93万元。综合以上,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9.26%。
早在2018年,京威股份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北京致云出售持有的联营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合计5.6亿元。但根据公司近日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应收北京致云的5.6亿元股权款已全部逾期,且尚未收到转让价款。
京威股份表示,公司将利用各种手段要求北京致云承担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向北京致云追讨该笔债权。
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京威股份说明北京致云长期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原因,以及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追讨债权措施。
除此之外,由于京威股份之前业绩预告的高增长但随后业绩变脸,深交所对公司内幕信息交易问题表示关注。
2月8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持股5%以上的股东德国威卡威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对此,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自查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前2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是否存在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京威股份大股东此前因违规减持行为,收到过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威股份2021年12月22日披露,北京证监局对公司股东福尔达投资、龚斌等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福尔达投资、龚斌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福尔达投资、龚斌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转让京威股份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来源:投资时报 研究员余飞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京威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