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海诺尔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重约在3成左右。如果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公司盈利水平
因在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部分项目运营管理相关技术服务费会计处理不规范、未如实披露受限货币资金等问题,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诺尔)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日前,海诺尔再次开始了创业板闯关之路,并已进入第二次问询阶段。此次IPO,海诺尔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650万股,拟募集资金10亿元,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轻重缓急投资于邓双发电项目、随州发项目、宣汉发电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投资时报》研究员查阅该公司招股书注意到,海诺尔此次拟募集资金10亿元,然而目前公司的净资产仅为7.13亿元。募集资金远大于公司当前净资产,若IPO募资成功,公司资产规模将短时间内扩大近一倍。
此外,海诺尔作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活污水处理行业,需要及时跟进行业发展和政策变化趋势,不断开展技术创新和研发产业化,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水平、运营能力和经营效率。但报告期间,该公司研发费用分别约为934万元、1023万元和7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9%、4.06%和2.09%,研发费用占比持续走低。
中国证监会关于海诺尔做出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数据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主要收入来源项目高度集中
海诺尔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其采用BOT、TOT、BOO等特许经营方式,为国内中小城市量身定制生活垃圾处理综合解决方案,并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同时,因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特征,主要项目集中在四川。在巩固四川地区市场地位的同时,该公司积极向其他地区拓展以寻求进一步发展计划。但自有资金难以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发展需要,于是海诺尔申请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
具体来看,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垃圾处理、发电上网、污水处理、技术服务、工程服务和垃圾运输,2018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44亿元、2.50亿元和3.76亿元,2019年及2020年同比增速分别为2.51%、50.56%。净利润分别约为7077万元、71449万元和1.33亿元,2019年及2020年同比增速分别为0.95%、86.46%。
可以看到,相比2019年该公司2020年营收和利润增长迅猛。该公司解释称,2020年公司的内江海诺尔(控股子公司)正式投产,以及宜宾海诺尔(控股子公司)正式被纳入国家补贴清单,获得了从运营开始至2020年末期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收入,共计5696.32万元,以上两方面大幅增加了公司的营收。
随着营收增长,该公司应收账款也水涨船高。报告期内,海诺尔应收账款净额分别约为4967万元、6652万元、11793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14%、26.36%、31.11%,应收账款净额以及占营收的比重均呈大幅增长趋势。
对此,海诺尔方面表示,公司主要客户为地方城管部门和国有电网公司,应收账款违约概率较小,但也不排除公司无法及时收回应收账款,进而对现金流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诺尔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环卫服务项及污水处理项目多达14个,但正在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仅有钦州发电项目、宜宾发电项目、内江发电项目以及新建成投产的邓双发电项目、随州发电项目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营业收入占比在2020年达81.5%,经营较为集中。
有分析认为,若在营焚烧发电项目因管理不善、设备故障或环保安全事故等突发事项造成减产、停产情况,可能将会该对公司盈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海诺尔报告期各运营项目营业收入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公司招股书
税收补贴存在不确定性
查阅招股书,《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海诺尔享受了国家对环保行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增值税包括发电部分,即征即退100%;垃圾处理部分,2015年7月1日之前免征,之后即征即退70%。所得税包括“三免三减”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等。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海诺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