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数据来源:中原证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股东持股比例减少
除了净利润下滑,中原证券还陷入股东减持、因业务合规问题收到监管罚单的窘境。
10月22日晚间,中原证券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渤海基金的通知,渤海基金自2018年5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期间,因减持和持股比例被动调整等原因,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495%。
具体来看,在2018年5月23日,渤海基金持有中原证券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在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7月30日,渤海基金先后三次合计减持中原证券2.562%的股权;在今年7月30日,渤海基金持有股权出现被动稀释,这与中原证券完成非公开发行项目有关;此外,在今年7月31日至今年10月22日,渤海基金再次减持中原证券0.39%的股权。
《投资时报》研究员还注意到,中原证券今年还因合规问题屡次受到监管处罚。
8月30日,中原证券公告称,于8月28日收到了河南证监局《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河南证监局发现中原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对投资标的的真实性核查不足,尽职调查缺失;二是债券交易管控存在漏洞;三是投资运作违反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四是未能有效规避利益冲突。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责令公司对上述问题予以改正,并要求公司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并开展内部合规检查,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就整改完成情况及合规检查情况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朱建民作为时任分管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刚作为时任总裁助理,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张爱民作为时任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人,均负有管理责任。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中原证券8月28日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显示,河南证监局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两只投向闽兴药业的集合资管计划尽职调查存在缺失,未能发现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公司投资经理姜东、赵阳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同时,河南证监局认定姜东、赵阳为不适当人选,在决定做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要求公司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姜东、赵阳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河南证监局书面报告。
据了解,资产管理业务非标融资项目出现风险后,中原证券已全面停止开展此类非标融资业务,并安排专人对存续非标融资项目进行细致排查梳理,推进存续非标融资项目的风险化解工作。
今年9月16日,河南证监局官网显示,中原证券管理的中京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姜东、联盟1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赵阳,均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渤海基金权益变动情况(单位:股)

数据来源:中原证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投资时报 研究员 齐文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中原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