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协厂商“黑料”缠身,代工产品质量或难保证
问题还未结束,葫芦娃的外协厂商“黑料”缠身,其代工产品质量或“打折扣”。
据招股书,海南妙音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音春”)为葫芦娃的外协企业,葫芦娃委托其生产退热贴,且报告期内,葫芦娃退热贴产品无自主生产。
2017-2019年,葫芦娃向妙音春采购退热贴的金额分别为78.23万元、130.15万元、61.37万元。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2018年10月30日,妙音春因存在检验人员培训不到位,或无设计和开发输出资料、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无相关记录等问题,主动停产整改,待整改完毕,需经过复查合格后才可恢复生产。
另外,据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在2018年7月药品生产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7号)中,2018年7月6日,妙音春被检查出企业制水车间未定期对原水质量进行检测等问题,同时被要求整改。
据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在2017年4-6月药品生产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17年第2号)中,2017年4月7-8日,妙音春生产的片剂、硬胶囊剂,被检查出存在主要缺陷项目1项、一般缺陷项目19项;2017年5月9日,所生产的胶囊剂被检查出存在一般缺陷项目4项,上述问题均被要求整改。
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飞行检查中,妙音春被多次检测出不合格问题,对于葫芦娃而言,其委托妙音春代工的产品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仍未可知。
四、与“问题”原材料供应商合作,内部品控或成“摆设”
不仅代工企业“问题”缠身,葫芦娃的多个主要供应商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质量或存隐忧。
据招股书,2018-2019年,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药业”)分别为葫芦娃第三大、第二大供应商,葫芦娃向其采购中药材,采购金额分别为1,754.19万元、3,194.48万元。
据(亳经)食药监药行罚〔2017〕130号文件,2018年3月28日,鑫泰药业因生产销售劣药地骨皮案,而被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鑫泰药业产品曾多次被检出不合格。
据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27日发布的《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第4期,总第14期)》,在陕西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中,经渭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鑫泰药业所生产的白鲜皮性状不符合规定。
据国家药监局关于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9年第75号),鑫泰药业所生产的淡豆豉被检验出性状不符合规定。
无独有偶,葫芦娃的另一重要供应商质量或该打上“问号”。
据招股书,2019年,安徽魏武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魏武”)为葫芦娃第四大供应商,葫芦娃向其采购中药材,采购金额为2,730.79万元。
而据江苏省2018年第5期药品质量公告,在此次抽验中,经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安徽魏武所生产的羌活性状不符合规定。
另外,据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54号),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安徽魏武生产的1批次炒土鳖虫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总灰分。
而葫芦娃在招股书中表示,其设立质控中心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建立并严格执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供应商选择、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到成品检验、出库,均履行严格的检验程序。且公司产品中中成药占比较高,主要中成药产品在满足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同时,通过对工艺、质量控制等环节的研发或二次开发,形成一套高于国家标准的质量体系。
然而葫芦娃向上述“问题”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其生产过程中能否保证产品的质量?不得而知。
积土成山,积水成渊。面对上述种种问题,葫芦娃未来如何给予投资者信心?仍是个未知数。
来源:《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青云/研究员 映蔚 洪力/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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