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翔瑞被收购前的营收存在疑点
田中精机在2016年购买远洋翔瑞55%股权时,当时远洋翔瑞评整体估值确定为70841.70万元,较净资产增值了64547.75万元,增值率高达1025.55%。如此高的评估增值率,体现出交易双方对远洋翔瑞的认可,以及对其未来发展和业绩的高度预期。为此,龚伦勇、彭君夫妇也给出了业绩承诺:远洋翔瑞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000万元、6500万元及8500万元。
当时,双方对远洋翔瑞的判断和预期是基于2015年至2017年1~4月的业绩表现确定估值的,现在回头来看当初的评估情况,可发现当时远洋翔瑞的合并报表所披露的相关数据是有一定问题的。例如,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4月,远洋翔瑞营业收入分别为1.55亿元、2.80亿元和0.76亿元,期末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金额合计为1.20亿元、2.28亿元和1.73亿元,从数据表现来看,当时远洋翔瑞有很大一部分收入是滞留在应收款项中的,收入质量并不高。
更为重要的是,其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相关数据的勾稽对比结果也不正常。以2016年数据为例,其营业收入为27980.31万元(如表2),考虑17%增值税之后可知含税营业收入为32736.96万元,其中,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420.74万元,由此相当于该年度有17316.22万元的含税收入没有现金流量的流入。2016年年末,远洋翔瑞的应收票据为1415.64万元,应收账款则有21346.22万元,再考虑坏账准备544.67万元,则应收款项余额合计达到23306.53万元,和上一年年末相同项目的金额相比较,新增了11048.44万元,这和17316.22万元的未收现含税收入相比较,还差了6267.78万元。
此外,2016年年末的预收款项相比于上一年年末减少了1756.87万元,考虑到预收款项的结算对应收款项、现金流量起到抵减的效果后,则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之间还存在4510.91万元的差额是无法解释的。
同样,2017年1~4月的营收数据也是有问题的。2017年1~4月的营业收入为7613.40万元,考虑到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之后,含税营业收入为8907.67万元,和同期4797.0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勾稽,有4110.66万元的含税收入没有现金流量流入。
此时,应收款项的余额为18102.19万元,相比于年初相同项目的金额23306.53万元,不但没有增加,反而还减少了5204.34万元。一来一去,应收款项与含税营业收入之间差额提升至9315万元。如果再考虑预收款项增加189.37万元的影响,则实际上差异金额则高达9504.37万元。
仅分析远洋翔瑞2016年和2017年前四个月的营业收入数据,就能发现其收入和应收款项之间累计有超过亿元的差异金额,这说明,在田中精机购买远洋翔瑞55%股权的时候,对其相关财务情况审核把关还是有些不足的,而正是此前收购时的把关不严,也导致了后续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如此教训,田中精机管理层是需要好好反思的。
来源:红刊财经 文 | 胡振明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田中精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