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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明地产将地块转让给红星美凯龙旗下 团购3年没见房

  房价上涨,补差价方案业主不接受

  针对业主李丽所述问题,新京报记者于9月4日上午,以业主身份同李丽等业主一起来到了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了解情况。当天,在该管委会信访科室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在管委会内是有过这么个活动(李丽所述的团购活动)。”随后,又有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涉事项目不属于我们的管辖区域,具体情况还是去其他部门问问吧!”

  当天上午,记者又以业主身份来到了涉事项目地块所在辖区的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区住建系统的领导已经知道上述购房一事,接下来以区信访局口径为准,也由区信访局进行相关协调和处理。”

  随后,在该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见到了该区信访局卢姓局长,该局长表示,“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处理这件事,开发商已经拿出了《关于府东新域团购房处理方案》,目前尽量先协商处理。”

  据卢姓局长所说的处理方案显示,“府东新域项目是杨家峪城中村改造项目,山西建工集团所属二建、五建等公司与山西双明卓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长期的施工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为解决内部新进年轻员工的住房现实需求,2015年底与双明公司达成一致,在内部启动了在职员工的团购房工作。双明为了保证购房者的权益,此次团购只预交10%的意向金,工程建设达到基础部分地面出正负零再交10%预付款,剩余款项单位员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付款方式。”

  该方案还显示,“双明公司在杏花岭区政府的积极引导下,通过项目招商引入碧桂园、红星美凯龙等企业,并就杨家峪城改项目府东街沿线南北侧部分地块与碧桂园、红星美凯龙等企业达成股权合作,政府对区域规划进行了调整,导致拆迁费用加大,土地成本上涨,无法按原团购房协议约定履行。”

  双明地产在方案中出具了以下四套方案:“1.对于自愿放弃购房的客户,该公司全额退款,并按已付房款的40%进行补偿。2.可选择该公司另外在售的两个项目,在原团购面积内,可在该在售项目销售价基础上优惠2000元/平米,超出原团购面积部分,在销售价的基础上享受9.5折优惠。3.可在该公司在杨家峪城改范围内独家开发的楼盘项目进行同等面积置换,价格按原均价5300元/平米。4.继续在原地购房者,该公司选择位于东峰路与府东街交汇处西南红星集团开发楼盘,协调房楼栋为5号楼2单元,在原团购合同面积内置换均价7000元/平米,差额部门由该公司全额补贴,超出部分按照市场售价执行。”

  “现在项目周围房价约1.1万元/平米,这超出部分按照市场价补齐,还是不能接受。即便是在原团购面积内,每平米相差近两千块,凭什么约定好的事又要多花一笔钱?” 针对上述方案,多位购房者表示不能接受。

  连日来,记者就此事分别与太原市杏花岭区信访局、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皆为“如果需要了解情况,请来我们当地当面谈。”截至发稿时,并未接到上述各部门以及企业的进一步回应。

  ■ 律师说法

  土地收购方也应承担责任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佳红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企业已经被第三方收购之时,被收购企业本身的权利义务也随之转移给收购方。所以,开发商和业主所签署的合同,其权利义务转移给了收购方。上述纠纷事件中,双明智坤地产也应该承担责任,若购房人与开发商在项目五证不全的情况下签署认购协议,一般来说,开发商或者收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若购房人可以证明双方所签署的认购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收购方及被收购的开发商则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采写/摄影 新京报记者 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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