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集团旗下多家公司涉失信行为
除去上述外贸纠纷外,美锦集团其他多家公司曾涉失信,标的公司锦富煤业曾遭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新京报记者查阅网站信用中国时发现,标的公司曾于2017年4月5日被市煤炭局行政处罚并罚款56万元,处罚事由为“该矿在基本建设期间,进行工作面的生产”。据披露,亦有5家美锦集团参控股企业曾有失信行为,分别为:海南琼珠、山西盛能、山西国锦、美锦扬州和双良五星。
公开信息显示,成立于2001年5月17日的海南琼珠海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分别为美锦集团、姚俊卿,持股比例分别为81%、19%。海南日报刊载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被执行人海南琼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另有美锦集团持股49%的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存在两起失信记录。其中一起被执行人因“其他规避执行”,未履行“应给付原告煤款311万元”。另一起则因,“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该案中被执行人应支付质保金、违约金、利息等费用合计不少于59万元。
美锦(扬州)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美锦扬州”)为另一家美锦集团参股企业。2014年5月28日至2017年9月15日,美锦集团持有美锦扬州90%股份。信用中国显示,美锦扬州曾涉7起失信行为,立案时间横跨2015年2月13日至2017年1月4日: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均为“全部未履行”;具体失信情形分别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除上述三家企业外,另有美锦集团持股的山西盛能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和山西双良五星水泥有限公司(现已注销;2015年1月21日前,股东分别为姚俊卿、美锦集团)分别存在一起失信记录,失信情况分别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和“其他规避执行”。
就上述报道中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旗下企业失信、股权质押等问题,记者11月17日向上市公司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日暂未获得回复。
新京报记者 孙旭龙 北京报道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陈坤豪掷5亿 美锦能源新设基金遭关注 美锦能源二股东卷入“亚太系”连环诉讼 搜索更多: 美锦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