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公募基金子公司副总经理也反映,通常主承销商为了保证报价渠道的畅通,都会特意安排留有后备传真或是邮件发送等补救手段,中投证券的作为明显违反了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根据证监会此前下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竞价监管程序及注意事项》,要求各主承销商严格落实保密措施,报价截止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报价情况,接受报价的时间为连续的半个工作日,全程由律师见证,必须保证报价渠道的畅通。
定增疯狂下的认购“潜规则”
“华东科技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已经获得了证监会批复,要重新竞价的可能性不大。”王伟对于将这次并不顺畅的认购推倒重来并不抱太大希望,但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引起证监会的足够重视,类似事件不要在其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中重演。
近两年来,巨大的赚钱效应催生了持续升温的A股定增市场,今年以来尤其疯狂,披露定向增发预案的公司超过600家,预计募集金额超过1万亿。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竞价操作中故意设定不合理的门槛,形成竞价对象间的不公平竞争,变相压缩竞价对象范围、压低发行价格,方便事先选定的对象入围,在业内人士看来已经成为了业内的“潜规则”。
一位长期参与定增的资本市场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一般而言,市场上主流的屏蔽剔除非内定资金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设置门槛,比如三年期定增锁定也不允许结构化资金参与,或将申购金额起点抬高而缩小参与者范围。第二种则是突击发行,让不少投资机构来不及准备资金,杀它们个措手不及。
“我很担心华东科技传真机堵单这样的情况,成为主承销商一种新的剔除非内定资金的方式。”王伟坦言。
中投证券资本市场部人士曾就“传真机堵单”事件回应称,不少机构之所以选择在规定时间段内的最后半小时甚至最后几分钟内报价,是为了方便打听到其他投资方的报价从而择优报价。王伟则向记者表示,因为担心早早提交会被其他机构通过某些方式窥知报价,而在业内形成了最后时刻集中报价的默契。
一位证券律师表示,定增报价采用向主承销商人工送达和传真报价的方式有漏洞,给予了主承销商人为操纵的空间,可能妨碍发行结果的公正、公平,建议以交易所或证监会为主体,设立电子报价系统。(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彭洁云) 共2页 上一页 [1] [2] 华东科技涉嫌财务造假连续三年亏损恐将暂停上市 达产需4年 华东科技新募投项目或赶不上技术换代 华东科技 触摸屏业务去年亏损 转让股权 天泽信息冲刺创业板华东科技中途下车错失暴利 搜索更多: 华东科技 |